10年前,在山西太原市打工的安县花荄镇某村青年刘蓉,替隔壁的一对年轻父母照顾不满两个月的女儿。一年半后,孩子的父母随着城市拆迁失踪。收支入不敷出的她坚守着自己的承诺,一边打工挣钱照顾孩子,一边等待孩子的父母,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叫责任。
5月16日下午,记者在安县花荄镇某村,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月工资500元,打工妹请父母当保姆
1998年4月,家住安县花荄镇某村,时年28岁的刘蓉将4岁的女儿交给父母照顾,到太原市尖草坪区一家塑料厂打工。住在她租房隔壁的,是两个经营小五金的男女青年。做邻居半年多后,刘蓉才在平时的闲聊中,得知女青年名叫张娜,22岁,河南省开封市人,但张娜到底是开封市哪个区县的,她没问,也没想到去问,同样,她也只知道与张娜住在一起的男青年姓张,32岁,江苏人还是浙江人不详,平时见面,她把姓张的喊张哥,张娜把她喊刘姐。
2000年1月,张娜告诉刘蓉,她怀孕了。同年11初中旬的一天,刘蓉看见张娜挺着大肚子,和张哥一起坐车去了医院。张娜夫妇去医院十多天后,抱回来一个女婴。两个多月后的一天,下班回租房的刘蓉听见隔壁的张娜夫妇在争吵,张哥抱怨张娜在家照顾女儿耽误了生意,还埋怨她生了女孩,想找个保姆养育孩子。
2001年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张娜夫妇来到刘蓉的租房,恳请她帮忙在四川找一个保姆,帮他们照顾孩子。月工资500元,他们负责奶粉,但必须是全天候照顾。
月工资500元,在2001年前后的保姆行业中,应该还是高工资,况且还保证提供孩子的奶粉。刘蓉起初想叫自己的母亲或小姨到太原去当孩子的保姆,但母亲和小姨都晕车。恰好春节临近,工厂放假,刘蓉就向张娜提出,能否将孩子带回四川,由她的父母照顾。张娜夫妇欣然同意,一次性付给刘蓉一年的工资6000元,并承诺每季度寄出一箱奶粉,随后刘蓉将孩子带回了家。
刘蓉说:“我只晓孩子的乳名叫贝儿,但不知道孩子的生日是哪天,但2000年11月是可以肯定的。也不知道张娜和张哥是假夫妻还是真夫妻。”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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