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事业的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及其发展前景
应该说,志愿服务在我国既有悠久的道德文化传统资源,又还处在一种尚未充分发育、急待促进、提升和推广的关键时期。说我们拥有“志愿服务”的悠久传统是指,作为“东方道德文明古国”,以儒家伦理为主导的中国古代道德文化一直都有仁爱友善、团结互助的优秀传统。而说我国的志愿服务事业仍待充分发育和培植,是因为作为一项现代社会道义事业,我国的志愿服务还缺少足够深厚广博的公共社会资源,现代公民意识还不十分清晰、充分和普及,人们对于公共社会和公共事业、特别是化为日常自觉行为的社会志愿服务行为还缺乏足够充分的认识,自觉主动性还不够。值得庆幸的是,最近十多年来,借缘于一系列重大的社会事件,在党和政府的广泛动员和积极引导下,一种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现代志愿服务事业已然兴起,并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这的确实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又一种“中国经验”。
首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引领志愿服务工作,凝聚全社会的精神道德力量(所谓“聚人心,凝意志”)。这是我国志愿服务工作的大局和前提,必须始终坚守。
其二,特别注意深入挖掘我国古代优秀的传统道德伦理资源,弘扬儒家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家国融通、善济天下的仁爱伦理精神。
其三,合理发挥政府和部门地主导作用,用力培育和开发公共社会组织及其道德伦理资源。与西方国家不同,我们不能一般的追随所谓“大社会、小政府”的现代社会结构,而应当寻求“大社会、强政府”的共同发展和良性互动。
其四,借鉴约翰 . 罗尔斯先生的“差异原则”,有差别、分轻重缓急地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地说,就是以公共社会的重大或紧急事件为志愿服务的优先目标,以扶困济弱、追求社会公正平等为常规性的志愿服务的基本目标,通过广泛持续的志愿服务,缓解社会不公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其五,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志愿服务工作办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效的辅助性制度补充,因此必须使这项利国利民的活动保持其经常、普遍、持久的动力和活力。
最后也是最基本的是,要大力强化我国公民道德教育和公民学习活动,整体提升全体社会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特别是爱国、爱同胞、公共参与、团结互助、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等基本的公民美德,这一点将是关系到我国志愿服务事业能否健康持久发展的基本条件。
责任编辑:徐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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