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6期]《动态与研究》
http://wmf.fjsen.com 2010-08-24 08:15:10 来源:福建省文明办
沙县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
一是拓宽申请途径。在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基础上,在每个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终点,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二是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对于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凡是涉及生活、工作最为密切的事项,其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不审查经济状况或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做到有援必援,优质援助。三是简化审批程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申请人所持的各项材料齐全,经审查无误,当日给予办理审批手续;对法院指定的辩护案件,当日指定律师办理,缩短受理、审查、指派的流程。四是加强窗口建设。公开“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设立专人值守,热情接待困难群众的法律咨询,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沙县文明办)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