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7期]《动态与研究》
http://wmf.fjsen.com 2010-08-30 16:17:34 来源:文明风
邵武市制定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考评奖惩办法
《办法》明确,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街道和316国道、205省道沿途的乡镇,文明城市创建相关的职能部门、文明单位和文明学校均为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对象。
《办法》规定,创建活动考评由市文明委牵头组织,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参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评。考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次考评后进行点评整改。届终根据半年一次的考评情况、每年一次的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情况、三年一次的省总评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依次排列名次,考评成绩排名前20名的单位,市财政将给予奖励。
《办法》明确,对文明城市创建任务落实不到位,主观上造成省考评严重扣分的或被市考评组通报批评二次以上的,取消当年文明奖金的发放;主观上造成省考评扣分的或被市考评组通报批评一次的,降级当年文明奖的发放。考评成绩累计后三名的单位,必须向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作出书面解释,并降级申报文明创建资格。(邵武市文明办)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