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增刊)
福建省文明办 2010年9月25日
按: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明溪县文明委结合实际,制定了《明溪县关于开展“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新环境、发展新文化”文明和谐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职责,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现转发该方案,供各地参考借鉴。
明溪县关于开展
“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新环境、
发展新文化”文明和谐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农村开展“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新环境、发展新文化”文明和谐示范村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新环境、发展新文化,为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创建重点
到2010年底,省道秀里线公路沿线狮窠村、王桥村、上坊村、王陂村、石珩村、碧州村、沙溪村、梓口坊村和各乡镇公路沿线的枫溪村、官坊村、夏坊村、李沂村、盖洋村、村头村、葫芦形村、胡坊村、奋发村、夏阳村、下坂村、紫云村全面达到创建标准。
三、主要目标和创建标准
1.培育新农民。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培育具有“新思想、新观念、新素质”的新型农民。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引导农民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培养农民群众的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普及“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推动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团结友爱、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扎实开展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实用技能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学科学、学技术、学法律,提高创业致富能力,培育复合型高素质农民。
⑴抓好学习型农村党组织创建活动,发挥党支部在文明创建活动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⑵通过组织宣讲、举办报告会等形式,帮助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理论,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宣传教育。
⑶开展经常性的实用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农民素质。每村实现有3—5个实用技术人才骨干,每10个农户有1户科技示范户。
2.倡导新风尚。培育乐观、豁达、宽容的精神和自尊自爱、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营造“文明、和谐、诚信、向上”的社会新风尚,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和行为标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⑴开展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活动。村规民约是广大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重要体现;是规范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行为,是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农村社会管理,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形成一种良好的村风有力措施,各村要积极组织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以适应新的变化。在八月底前全面完成修订完善工作,并将村规民约打印成章,发放到每家每户,使村民人人皆知,人人遵照。各村要在本村的村庄路口或村集结点设立固定性村规民约,供本村村民及外乡人遵照执行。修订完善后各村的村规民约由各乡镇文明办统一于8月30日前报送县委文明办,县委文明办将装订成册。
⑵开展文明户评选活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细胞工程”深入开展。把创建“十星”文明户活动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结合起来,与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结合起来,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破除陋习,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市级文明村中的文明户创建面应达70%以上,县级要达60%以上。
⑶开展“树三榜、评十佳”及推荐身边好人活动。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进农村巡讲巡展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⑷在农村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
⑸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墟场活动,努力打造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亮点,文明墟场创建活动覆盖全县各乡镇并通过验收。
⑹积极推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农村注册志愿者,各乡(镇)按镇区所在地人口20%比例组建社会志愿者服务队,每村建立一支社会志愿者服务队伍,每支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并正常开展活动。
3.建设新环境。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容村貌整治,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以村庄“五化”(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为主要内容,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各项设施的管理运行水平,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大力开展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公共卫生管护意识,切实解决村庄存在的脏乱差问题,不断美化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实现“村容整洁”目标。
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编制村庄规划,并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实现每村通一条硬化公路、村内主干道路面硬化,客运每村一亭;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互联网、固定电话到村;移动通信到村;实现户户通电;建有卫生室或巡回医疗点,并配置相应学历的乡村医生。
⑵抓好“家园清洁”行动。建立固定的垃圾集中堆放点,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对房前屋后、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内的垃圾要彻底清除,日常不见暴露的生活和建筑垃圾,对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的漂浮物彻底打捞,日常不见漂浮物;配备必要的垃圾清运设备,保证日产日清;拆除违章建筑物,拆除陈旧破损的简易房、亭棚、围墙和破旧的粪坑、茅厕等,整治乱挂乱接、乱搭乱建及乱堆乱放等有碍观瞻现象;农户饲养的鸡、鸭、鹅等都要实行圈养,畜禽养殖区必须与居民集中区有效分离;对所有阴沟、下水道要进行疏通,农户灶间、禽圈的污水要有排放沟渠,严禁任意流淌;搞好“四旁”绿化,推行农户门前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治安,引导农户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家园创建活动,实现村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风貌;每个乡(镇)至少要完成一个市级以上的文明村创建。
⑷加大城乡共建力度。深化城乡结对共建活动,组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积极参与;帮助农村建设公共设施、治理村容村貌,改善文化条件、开展科技培训,使城乡共建不断向广度拓展,向深度推进。
⑸开展文明示范一条街活动创建活动。各乡(镇)要结合“五大战役”,打造一条富有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长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发动群众全员参与,共建共享,对街面路段进行常态保洁,保持平整通畅,无乱堆乱放、乱涂乱贴、乱拉乱挂、占用道路等现象。
4.发展新文化。优化基层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推动优质社会资源向农村转移辐射;积极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支持和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发展农村特色文化,活跃农民文化生活、占领农村文化阵地,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⑴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大对农村文化阵地的建设力度,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并加强日常管护,提供后续支持;每村建有阅报栏、宣传栏、科普栏,做到每月定期更新;每村建有广播室,并正常广播;各示范村、整治村建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或三农书屋),有图书1000册左右、报刊杂志20种以上,并配有报夹、书架等相应设施;在中心村建立宣传文化中心户,配有图书300册、报刊杂志10种以上,配有电视、VCD等相关设施,使之成为传播文化的基层阵地;各示范村、整治村建有球场、健身路径等设施。
⑵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做到常下乡、常在乡。
⑶发展农村特色文化,活跃农民文化生活。加强农村电影放映队伍的建设,实现各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加强优秀文化产品的宣传推介,通过政府配送、城乡结对赠送等方式为农民送上文化服务;对本地流传的歌谣、民谣,传承下来的风俗民情及娱乐活动予以收集、整理、推广;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重要民族传统节日,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广泛开展节日民俗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着力抓好农村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充分利用我县新农村建设的现有成果,全面整合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历史文化、传统名吃等资源,倡导“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理念,利用农业经营、农村活动、田园景观及农村文化等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成体验农业与休闲游憩的新产业,将生产、生活及生态结为一体,发展以乡村生活、乡村民俗和田园风光为特色的乡村旅游,打造出具有特色的新农村生态旅游线路。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要充分认识“四新”文明和谐示范村创建活动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行政村要建立“四新”文明和谐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创建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并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创建局面。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确定具体负责人,积极主动配合各乡镇做好“四新”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各乡镇创建工作方案于2010年9月10日前上报县委文明办。
2.建立科学的责任目标管理体系。要把创建“四新”文明和谐示范村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用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各项工作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对所承担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做到任务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结合全县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的战略部署,全县各示范村、整治村及省道秀里线公路沿线各村各项工作要达到要求,对于具体任务在年内无法实现(完成)的,责任单位要在2010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县文明委说明原因,并列入各部门、各乡(镇)精神文明建设考评内容。
3.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和督导考评机制。要逐步完善工作方法,督促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县委文明办要建立健全检查通报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不定期地组织各种督促检查活动。县文明办将把“四新”文明和谐示范村创建工程完成情况,作为新一届各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推荐评选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年底考评结果表彰一批县级文明和谐示范村。
4.建立城乡结对共建机制。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加大各级文明单位对结对村的帮扶力度,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城乡结对共建机制。
5.努力营造“四新”文明和谐示范村创建舆论氛围。积极培树典型,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乡(镇)、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要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导向。
附:“四新”文明和谐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
明溪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0年8月19日
准 印 号:福建省内部资料出版物
出版许可证K149号
投稿邮箱:dtyj2766@163﹒com 子 网址:http://wmf.fjsen.com
报:中央文明办,省五套班子领导,省文明委成员,省委宣传部领导
发: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区党委、政府、文明办,省委宣传部各处室,各兄弟省、市、自治区文明办
内部资料 免费赠阅 (共印800份)
附:“四新”文明和谐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