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文明办与闽江学院联合成立
福建省文明礼仪培训基地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创建文明行业各参赛行业省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刘云山同志提出“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成为全国示范”的要求,推动“讲文明树新风”和“做一个文明有礼的中国人”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文明礼仪培训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委文明办
闽江学院
承办单位:福建省礼仪协会
福建省海峡礼仪培养与指导中心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照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文明办主任
常务副组长 :张 萍 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省委文明办常务副主任
赵麟斌 闽江学院副院长
副 组 长:赵 健 省委文明办副主任
成 员:陈福星 省委文明办综合处处长
陈添贵 省委文明办创建处处长
陈 勇 省委文明办创建处调研员
薛 文 闽江学院党政办主任
李 超 闽江学院宣传部部长
陈建文 闽江学院总务处处长
林 忠 闽江学院团委书记
杨章钦 闽江学院思政教研部主任
黄鸿鸿 闽江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院长
陈可敬 省委文明办综合处副处长
罗 星 省委文明办副处级干部
黄利天 省礼仪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闽江学院礼仪培训基地,由省礼仪协会秘书长黄利天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闽江学院和省礼仪协会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职责如下:
1.制定教学计划。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提出文明礼仪培训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建师资队伍。通过特约、聘请等方式,打造一支由高校专职教师、专家学者以及从事礼仪培训的资深人士组成的专业教育团队。
3.做好教学安排。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和行业或岗位特点,组织专家编写文明礼仪培训教材,精心设计培训课程,丰富教学内容。同时,借助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采取主题讲座、现场演示、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小组讨论、实操训练等方式,加强教学互动,提高培训效果。
4.加强教学管理。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做好班级管理,建立培训档案资料,收集、反馈学员意见和建议,探索教学新模式,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三、培训目标
以“讲文明、知礼仪”为重点,着力对党政机关、志愿服务组织、行业窗口、文明单位(学校)等业务骨干和从业人员进行文明礼仪理论知识与实践专业培训,力求通过培养一批覆盖全省的文明礼仪骨干队伍,为社会作示范,带动公民文明礼仪素养的提高,为推动福建跨越发展提供人文支撑。
四、培训内容
结合各行业各单位工作实际,开设社会生活礼仪、职业服务礼仪、涉外交往礼仪、志愿服务礼仪、政务礼仪等课程。
五、培训对象
党政机关、参赛行业(窗口单位)、各文明单位(学校)、各级文明办和志愿服务组织的相关负责人、志愿者骨干等。学员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六、工作要求
文明礼仪普及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实事工程。成立文明礼仪培训基地,对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全社会形成“学礼、懂礼、用礼”的浓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具有现实意义。
各级文明办、各文明单位、各参赛行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文明礼仪普及宣传教育工作,把文明礼仪教育作为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来落实。要积极支持培训基地工作,根据培训计划安排,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培训人员的推荐选送工作,共同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广泛、更深入的文明礼仪普及教育新局面。
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0年11月15日
主题词:文明礼仪 培训基地 通知
报:中央文明办、唐国忠同志
送: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福建省文明办综合处 2010年11月18日印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