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明办〔2010〕29号 关于省委文明办与闽江学院联合成立福建省文明礼仪培训基地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0-11-19 16:19:29  来源:福建省文明办
    

关于省委文明办与闽江学院联合成立

福建省文明礼仪培训基地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创建文明行业各参赛行业省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刘云山同志提出“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成为全国示范”的要求,推动“讲文明树新风”和“做一个文明有礼的中国人”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文明礼仪培训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委文明办

闽江学院

承办单位:福建省礼仪协会

福建省海峡礼仪培养与指导中心

二、工作领导小组

   :马照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文明办主任

常务副组长 :张    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省委文明办常务副主任

               赵麟斌  闽江学院副院长

     副 组 长:赵    省委文明办副主任 

    :陈福星  省委文明办综合处处长

         陈添贵  省委文明办创建处处长

    省委文明办创建处调研员

    闽江学院党政办主任

    闽江学院宣传部部长

陈建文  闽江学院总务处处长

    闽江学院团委书记

杨章钦  闽江学院思政教研部主任

黄鸿鸿  闽江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院长

陈可敬  省委文明办综合处副处长

    省委文明办副处级干部

黄利天  省礼仪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闽江学院礼仪培训基地,由省礼仪协会秘书长黄利天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闽江学院和省礼仪协会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职责如下:

1.制定教学计划。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提出文明礼仪培训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建师资队伍。通过特约、聘请等方式,打造一支由高校专职教师、专家学者以及从事礼仪培训的资深人士组成的专业教育团队。

3.做好教学安排。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和行业或岗位特点,组织专家编写文明礼仪培训教材,精心设计培训课程,丰富教学内容。同时,借助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采取主题讲座、现场演示、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小组讨论、实操训练等方式,加强教学互动,提高培训效果。

4.加强教学管理。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做好班级管理,建立培训档案资料,收集、反馈学员意见和建议,探索教学新模式,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三、培训目标

以“讲文明、知礼仪”为重点,着力对党政机关、志愿服务组织、行业窗口、文明单位(学校)等业务骨干和从业人员进行文明礼仪理论知识与实践专业培训,力求通过培养一批覆盖全省的文明礼仪骨干队伍,为社会作示范,带动公民文明礼仪素养的提高,为推动福建跨越发展提供人文支撑。

四、培训内容

结合各行业各单位工作实际,开设社会生活礼仪、职业服务礼仪、涉外交往礼仪、志愿服务礼仪、政务礼仪等课程。

五、培训对象

党政机关、参赛行业(窗口单位)、各文明单位(学校)、各级文明办和志愿服务组织的相关负责人、志愿者骨干等。学员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六、工作要求

文明礼仪普及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实事工程。成立文明礼仪培训基地,对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全社会形成“学礼、懂礼、用礼”的浓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具有现实意义。

各级文明办、各文明单位、各参赛行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文明礼仪普及宣传教育工作,把文明礼仪教育作为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来落实。要积极支持培训基地工作,根据培训计划安排,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培训人员的推荐选送工作,共同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广泛、更深入的文明礼仪普及教育新局面。

           

   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0年11月15

 

 

 

 

主题词:文明礼仪   培训基地   通知

报:中央文明办、唐国忠同志

送: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福建省文明办综合处                         2010年11月18

                                             (共印80份)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