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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切实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
http://wmf.fjsen.com 2010-12-17 08:45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五是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人民群众是文化产品的最终评判者,要坚持把群众喜欢不喜欢、满意不满意、接受不接受、认可不认可作为评价作品的最终标准,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在文化工作中的根本体现。当然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领导评价、专家评价、群众评价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讲,三者的评价应该是一致的。但由于所处的角度不同,在实际当中三者的评价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只要把群众认可作为领导与专家评价的重要依据,就能实现主观和客观相一致,认识和实践相统一。从操作层面看,对于文艺作品的评价,需要借助一些客观的、量化的指标,如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票房收入等指标。事实上,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四性”俱佳的优秀作品总是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等“四大名著”就一直位列畅销书前列。同时,也不能把这些指标绝对化,因为文化产品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等方面的功能有时需要较长时间的检验,有的也很难通过量化指标来体现。但无论如何,文艺作品束之高阁、无人问津,其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就是纸上谈兵,就很难说是好作品。这些量化指标也如同经济领域衡量经济总量的国内生产总值一样,它既是一个重要的统计工具,但如不能正确运用,也会产生很多弊端。因此,我们既要重视市场反映出的这些信息,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充分考虑文化产品具有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特殊属性和市场存在自发性、盲目性的一面,把发挥市场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引导紧密结合起来,既不能将这些量化指标绝对化,又不能忽视市场信息甚至简单否定这些量化指标,而是要在加强引导和管理的前提下,趋利避害,积极探索,正确运用,逐步完善。另外,在实践中,要正确处理“评奖”问题。首先,“评奖”作为一种评价的手段,不可或缺,运用得好,可起到示范作用、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其次,要评得准。要把人民群众喜欢不喜欢、满意不满意、接受不接受、认可不认可作为根本标准。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地、正确地反映民意,避免出现获奖作品束之高阁、无人问津的尴尬局面。当然,有一些好的作品,短期内群众可能还不了解,所以还有一个宣传推介、开拓市场的过程,但这并不能否定人民群众作为最终评判者的地位。这些年来我们开展“五个一”工程、文华奖、华表奖等评奖活动,都要求它们先经过群众和市场的检验,目的就是要把领导、专家、群众三种评判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同时,我们也强调,评奖不能过多过滥,要增强其权威性、示范性、指导性,评奖是手段不是目的,不能成为指挥棒,最根本的检验标准还是实践,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金杯银杯不如人民群众的口碑。总之,建立健全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归根结底就是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真正做到面向群众、面向市场、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使文化产品更好地发挥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作用。

六是要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新、使优秀文化产品竞相涌现的良好环境。要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充分发扬艺术民主和学术民主,提倡不同形式和风格的自由发展,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的充分讨论,提倡不同种类和业态的积极创新,鼓励探索,扶持原创,宽容失败,着力营造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氛围,最大限度地焕发广大文化工作者的创造活力。要处理好高雅与通俗的关系、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普及与提高的关系,兼顾大众需求与小众需求,使不同流派相得益彰、不同受众各得其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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