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文明委,省直有关单位:
《2011年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已经省文明委单位审议并经省文明委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年1月27日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围绕争创全国“三个示范”目标,突出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认真实施《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提出的“八大工程”,进一步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着力营造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浓厚氛围,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一、着力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努力营造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浓厚氛围。
1.认真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和省“两会”精神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等活动,组织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党委讲师团深入企业、农村、机关、社区、学校进行宣讲,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与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解答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宣传“十一五”期间全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重要经验,宣传中央关于国际国内形势的科学判断,宣传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宣传“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做法经验和实际成效,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昂扬的斗志、优良的作风投身打好“五大战役”、大战开局之年的宏伟实践。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融入贯穿精神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重点组织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坚定广大干部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深入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群众,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和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浅出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的工作。深入宣传和展示南平、三明、龙岩等地广大干部群众在灾后重建中团结进取、攻坚克难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展示各级党委政府执政为民、各级文明单位创建惠民的实际成效。
二、着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文明和谐新风尚
3.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廉洁从政之风、低碳环保之风。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重点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党史革命史发展史,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正确认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围绕“做文明有礼的福建人”主题,加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依托福建省文明礼仪培训基地,对党政机关、志愿服务组织、行业窗口、文明单位(学校)的业务骨干进行文明礼仪理论知识与实践专业培训,建立一支覆盖全省的文明礼仪教育骨干队伍。继续开展“公共生活好习惯”道德促进行动,运用宣传阵地和主流媒体宣传公共生活基本道德规范,增强人们遵守社会公德的自律意识。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运用公益短信、书画展览、廉政文化墙等形式,宣传廉政文化,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社会组织。
4.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组织“唱响中国、唱响海西”歌曲创作征集和歌咏比赛活动,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积极配合中央文明办在我省举办“激情广场”──爱国歌曲大家唱专题节目,“七一”前夕在龙岩举办“永远跟党走红歌会”展演。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突出福建民俗特色,突出节日内涵。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广大未成年人参与“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过举办各种主题宣传、民俗展演、经典诵读和文体娱乐等活动,大力营造安定和谐、欢乐喜庆、团结和睦的浓厚氛围,引导人们传承认知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省委文明办在春节前夕与厦门市联合举办“爱我中华”经典诵读展演活动;端午节与泉州市联合举办第五届闽台对渡文化节;中秋节与福州市联合举办闽都中秋民俗和经典诵读展演活动。积极筹备中央文明办在福州召开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工作座谈会。加强各类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实施“绿色”电脑进苏区、进老区活动,实施中央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推动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免费开放。举办第四届全省社区文化艺术节,继续组织开展社区邻里节等活动,推进机关文体活动常态化,进一步丰富干部群众文化生活。
5.精心组织评选推荐全国和省级道德模范。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和我省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推荐、群众投票等工作,隆重表彰我省第二届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持续推进“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在福州市举办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感人事迹,营造“评好人、学先进、当模范”的浓厚氛围。慰问、关爱、帮扶各级道德模范以及我省2010年入选“中国好人榜”和“福建好人榜”的各类先进人物,确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6.扎实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三八”、“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重要节日为契机,大力宣传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宣传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继续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五好文明家庭”、 “职业道德双十佳”、“十大孝星”、“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等评选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的道德标杆。围绕创优美环境、创优良秩序、创优质服务,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认真组织第九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开展文明礼貌月、学雷锋活动月、爱鸟周、排队推动日、环保行动日、党员奉献日、邻里日等道德实践活动,增强公民的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倡导让座、让行、让人、让路、让车等文明礼让风气。深入开展“共铸诚信”、“诚信一条街”、“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建活动,继续深化省市县三级联创“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和“文明诚信私营企业”活动,推动诚信建设。
三、着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7.以新一届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评选表彰为动力,推动兴起新一轮创建热潮。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修订印发《福建省文明城市、县城、城区考评体系》,修订印发《福建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测评体系》,出台《福建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体系》。拟于第3季度对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学校、社区、村镇进行考评,第4季度对新一届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和行业进行考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考评成绩作为文明城市、城区、县城评选的前置条件,与文明城市、城区、县城考评合并进行。
8.以提高幸福指数为重点,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评选表彰第三批全国、全省文明城市为动力,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解决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为抓手,强化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强化措施保障,推动厦门市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推动福州市冲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推动三明、泉州、漳州市持续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动龙岩、莆田、南平、宁德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有新突破、新成效。实施公共管理工程,强化城市社会治安、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文化环境、大众传媒等“七项管理”,推动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突出抓好公共场所、“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市内河、铁路沿线等薄弱环节的整治工作,提升城市整体创建水平。第一季度召开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探讨对策。
9.以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适时公布2010年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结果,推动37个行业(系统)深入开展“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竞赛活动,着力提升基层窗口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服务工作更加亲民惠民,着力加强优质服务常态、长效的机制建设。实施优质服务工程,司法系统进一步解决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问题,深化司法大走访、巡回审判、司法救助等便民服务活动。行政执法系统进一步解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问题,完善执法便民利民工作制度,加快执法手段信息化进程。公共服务行业进一步解决规范服务、优质服务问题,继续加强基层窗口、基础规范、基本技能三个重要环节的建设。第二季度开展行业优质服务观摩交流活动。
10.以培育文明乡风为重点,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新环境、发展新文化。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十星级文明户、道德评议、创建生态文明村等活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倡导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实施区域共建工程,按照“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宜居城市综合体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乡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化中心户、“三堂”改造等文化设施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进一步规范管理,为群众提供就近、方便的文化服务。持续推进城乡共建带创活动,组织城市与村镇开展结对共建,发挥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对周边村镇的带动作用,鼓励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与务工地共同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文明墟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集镇卫生设施条件,加强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开展文明诚信经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农民维权等专项行动,提升集镇公共管理水平。拟在三明召开文明墟场创建工作现场会。上半年召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切实发挥涉农部门职能作用,推进助农惠农资源协同运作。
11.以丰富创建内容为重点,深化基层创建活动。抓好文明单位创建,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办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意见》精神,推动文明单位在优化服务、造福民生、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发挥示范作用等方面,提升层次,扩大影响。在党政机关着力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促进优良党风政风形成;在窗口单位着力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活动,引导人们信守职业道德,提升服务水平;在各类企业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活动,培育企业职工爱岗敬业精神。积极引导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民办机构和中介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加强行业自律。抓好文明学校创建,推动文明学校全面落实德育为先理念,突出抓好师德师风、学风校风和平安校园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学生素质。深化文明社区创建,深入开展文体、科教、卫生、法律、环保、涉台教育、廉政文化等“七进社区”活动,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抓好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继续实施“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引导公民文明旅游、文明消费。着力打造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品牌。开展省市、军地、校地精神文明共建活动,拓展共建领域,丰富共建内容,增强共建实效。
四、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2.持续推进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程。继续加大对互联网、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整治力度,在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开展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手机网站接入、服务器转租、代收费、域名变换等关键环节,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公约。完善举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奖励制度。推进网吧连锁整合,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取缔“黑网吧”和变相经营网吧,严厉惩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大力净化荧屏声频,严禁黄金时段播出不适合未成年人的节目,依法整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继续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第二季度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彩票违规设点整治情况的专项督查。
13.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小公民成长促进行动”,培育未成年人责任意识、团队观念、公益精神,推动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要结合重要时事和节庆活动,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向农村中学赠阅《时事报告》和《半月谈内部版》。推动中华经典诵读、红色经典诵读,开展“童心向党”歌咏、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我的家乡我的家”主题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爱党、爱祖国、爱家乡。
14.健全有力推进工作的长效机制。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明确成员单位任务分工,促进项目落实。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年报制度和工作动态数据库。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实施全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加强家教指导与服务。发挥各级关工委和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各项创建活动评先范畴,作为重要先决条件。
15.拓展工作新领域新空间。组织实施校园德育数字化建设,整合完善面向未成年人的网络资源,着力内容建设、直通共享、班级应用,推动网上德育进课堂进课时。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规范化建设。推进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基地建设,开展《小学生安全知识读本》进校园公益赠书活动。认真组织“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在我省的项目落实。做好留守儿童、进城农民工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工作。做好中央文明委在厦门市召开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各项筹备工作。
五、着力推进社会志愿服务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6.打造服务品牌。深化“海西建设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我们的节日”主题,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等主题志愿服务;围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在普及文明礼仪、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和谐社区建设、大型社会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抢险救灾、慈善事业、春风行动、扶弱助残、帮扶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子女、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
17.健全工作机制。筹备成立福建省志愿服务基金会,推进《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立法出台工作,不断提高省志愿者协会对全省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指导的能力。完善志愿者注册、管理、培训及表彰奖励机制,把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评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社会化。开展志愿服务文化宣传“五个一”活动,即编写《海西志愿者的故事》一书,编发《志愿者风采》画册,征集福建省志愿者之歌,举办全省志愿服务工作文艺汇演,举办志愿服务书画摄影展。
18.大力宣传典型。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形成有利于志愿服务的社会舆论环境。抓好我省22个全国社区志愿服务联络点工作,以点带面,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6月份在厦门召开全省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加强对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检查、指导,10月份在漳州召开全省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19.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官主抓的责任要求,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文明办要加强与文明委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形成精神文明创建合力。
20.加强队伍建设。围绕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精神文明建设队伍,按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求,落实学习制度,加强学习辅导,深入调查研究,培育良好学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团结、和谐的文明办领导班子,把各级文明办建成为业务精通、作风良好、富有朝气的综合服务型机关。要做好干部选拨调配工作,充实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省志愿者协会力量,推动各级文明办机构的健全完善,壮大文明办队伍。
21.加强阵地建设。继续办好《海西志愿者》电视专栏、《文明风》网站和《福建精神文明建设》内刊。大力宣传各地好人建设、德育数字化平台建设、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基地建设、文明礼仪培训、城市建设与管理、为民惠民创建、“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社会志愿服务、行业示范窗口、文明乡风培育等重点工作项目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主题词:2011年 工作要点 通知
报: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委领导,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送:各市、县、区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综合处 2011年1月27日印
(共印6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