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卷《福建精神文明建设年鉴》
稿件撰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明委,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参赛行业各主管部门:
在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0卷《福建精神文明建设年鉴》(简称《年鉴》)已于2010年12月编就出版,并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根据省文明委《2011年创建工作要点》精神,《年鉴》编委会即日起将着手组织编辑2011卷《年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切实提高《年鉴》的质量和时效,特就2011卷《年鉴》稿件的组织、撰写和报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做好《年鉴》编篡出版工作的意义
年鉴实录,年鉴存史。编篡出版《年鉴》,是记载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历史的需要,是加强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对历史和未来高度负责、对本地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年鉴》稿件的组织、撰写和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切实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提供《年鉴》稿件的范围内容
2011卷《年鉴》收录内容从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卷体例仍暂分领导讲话、重要文件、概况综述、特色活动、先进个人、探索文录、表彰名单、组织机构和宣传彩页九大类。其中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先进个人、表彰名单这四类稿件,由省文明办相关处室负责提供。需各地、各部门撰写和收集的稿件有:概况综述、特色活动、探索文录、组织机构、宣传彩页五类。
概况综述稿件应反映各地、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年度总体情况。内容要涉及对本职业务的服务和推动,但不要写成业务工作总结,也不要写成体会文章和议论文章,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之间。
特色活动稿件应选择有本地、本部门特色的“自选动作”活动或成效特别显著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来写。该活动原则上应是本级组织的全省性、全市性或全行业的活动,不要只是机关内部的活动或上级布置的“规定动作”活动,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每个特色活动的稿件后,需再附上部署开展这项活动的通知原件。
探索文录稿件必须选自当年市级以上报刊(含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或正式出版的书籍,每篇文章都必须注明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原文出处。内容必须是探索精神文明建设全局性、深层次问题或总结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有特色经验体会的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组织机构稿件要反映各市、各部门2010年度文明委、文明办机构设置情况,组织机构的人员名单后要注明当时职务。有变动的要注明任期至何时止,从何时起换为何人;没变化的也要提供该年名单,不得空缺。
宣传彩页是2011卷《年鉴》要进一步加强的部分。各地各部门都要广泛征集,每市每部门需选送10种以上。彩照内容应尽可能反映群众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各个方面,包括展示本地、本部门先进人物和文明单位风采。提供照片要注意颜色饱和、画面清晰,最好扩印至10寸,实在无法找到原照的,印刷精致的画册也可替代。凡提供的照片都要附文字说明,注明时间、地点、内容和供稿者。
三、进一步做好《年鉴》供稿工作的几个具体要求
1、各设区市、各部门应尽快确定一名负责2011卷《年鉴》本地、本部门组稿、撰稿工作的人员,并将该员姓名、职务、手机号于2月15日前电告省文明办综合处(联系人:张如锐,办公室电话:87270686,传真:87838692,手机:13850867683)。
2、各市、各部门应督促负责组稿、撰稿工作人员在3月底前做好前述五类稿件的征集和撰写工作。所有稿件都必须备有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每篇文章文尾都必须注明供稿单位和撰稿人(摄影者)姓名,且须经分管领导阅签。纸质版稿件封寄省文明办综合处张如锐(邮编:350003);电子版请发邮箱yychen402@163.com。省文明办将于4月份通报各地各部门报送稿件的情况。
附:《上报年鉴稿件的省直有关单位名单》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年1月19日
附:
须上报《年鉴》稿件的省直有关单位名单
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综治办、省委编办、省法院、检察院、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环保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旅游局、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药监局、省气象局、海峡发行集团、省社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省文联、省残联、省关工委、省外经贸委(口岸办)、烟草公司、轻纺公司、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公司、供销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