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开展志愿服务时数登记认证工作
近日,邵武市文明委印发《邵武市志愿者服务时数登记认证办法》,主要内容:
一是登记认证范围。凡是在文明单位有登记报名的志愿者或有在民政注册的志愿服务团体会员,均须进行服务时数登记认证。市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人员有权核实查证任何志愿者的服务记录,志愿者本人应该妥善保管个人的服务登记证,并及时将个人的服务记录报备所在志愿服务组织或所在单位。
二是登记认证标准。服务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的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超过15分钟可计算为0.5小时,不足15分钟不计算。志愿者前往参加服务路上需要的时间或为服务进行准备的时间超过0.5小时的,按照实际耗费时间纳入服务时数登记。
三是登记认证办法。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现场负责人员直接在《邵武市志愿者服务登记证》上填写服务记录并签名确认。对于参与活动组织管理的志愿者,在计算其参与某一志愿服务时数基础上,按“该次活动人员总服务时数/人数”的标准,加算管理时数。每年年底,对于服务总时数进入全市前三名的市直属志愿服务队,分别奖励给该团队管理人员20%、10%、5%志愿服务时数。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100小时,为“一星志愿者”;累计达300小时的,为“二星志愿者”;累计达600小时的,为“三星志愿者”;累计达1000小时的,为“四星志愿者”;累计达1500小时的,为“五星志愿者”;累计达1600小时以上的,为“白金级志愿者”。志愿者服务分数达到上一星级志愿者标准时,应向所在志愿服务组织或所在单位申报授星。如果1年时间内没有达到20小时的服务时间,志愿者将降级为预备志愿者。
四是激励办法。志愿服务时数登记情况列入单位文明创建内容,与文明单位创建届期相一致,每届总评时由邵武市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届审一次。当志愿者分数到达上一星级志愿者标准时,志愿服务组织应该适时安排其参加授星仪式。任何愿意成为志愿者的人员均必须本着诚实原则进行登记、认证和核实。发现和查实弄虚作假者,当年服务时数记录计清为零,情节严重者予以处分,直至除名,并进行通报。(邵武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