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让志愿服务的阳光普照农民工
2007年2月5日,厦门当选全国“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十大城市”。如今,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百万农民工已成为厦门市城市建设的生力军,成为厦门的“新市民”。如何让“新市民”立足“新家园”,厦门有许多独到的作法,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设计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营造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浓厚氛围。正是在志愿服务的阳光普照下,“新市民”在厦门迅速找到了“新家园”的归属感。
一、高度重视 持续给力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大力倡导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工作,高层次、多层面地营造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的良好环境。2006年,厦门首推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志愿服务,2010年9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农民工在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方面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受经济困难标准的限制。2007年,厦门市志愿者联合会成立后,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关爱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志愿服务活动。如,2010年5月25日,正式启动了厦门共青团关爱来厦务工人员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首批就有14所高校与14所来厦务工人员子女集中的小学结对。2010年,厦门中级人民法院主动深入农民工群体,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2164.4万元。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多次派遣专业人员深入基层,实际解决被拖欠工程款8943万元,其中包括农民工工资3034万元。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停止其在厦门市参加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和承接新的施工业务,甚至逐出厦门建筑市场。截至2010年底,共有309家施工企业614个市级项目办理工资保证金,缴存金额总计近1.5亿元,并有5家施工企业的5个项目因拖欠工资动用了工资保证金总计156.66万元。
为进一步推动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引导广大企业雇主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2011年1月15日,由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等7部门联合主办的第四届厦门打工节正式启动,评选出“2011厦门打工者最信赖十佳雇主”,共有近90家企业被推荐或自荐参加评选。今年4月28日,厦门市举行了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启动仪式,标志着厦门市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工作进入一个全新时期,为下一步厦门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广泛发动 多方参与
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系统工程,需要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市民志愿者齐心协力,共同参与。今年4月1日,厦门市劳动局公布了“2010年至2011年度失业人员及农民工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名单”,聘请了专业志愿者为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厦门国贸公司常年开展服务社会、关爱儿童公益行动暨“爱与梦飞翔—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促进农民工子女快乐健康成长,解决农民工在厦工作的后顾之忧。目前,厦门市已有130个单位加入了“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与农民工子弟学校及农民工子女较为集中的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并力争在今年底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厦门佳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2000多名农民工,志愿者在公司内部建立“员工信箱”、“佳丽QQ群”、“知音姐姐”等平台,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等活动,解决农民工各类生活难题,维护农民工权益。
三、以人为本 贴心周到
长期以来,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团市委等一些部门和单位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为农民工排忧解难,提供贴心周到的志愿服务。市总工会艺术团、电影大篷车等坚持不定期深入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工业园区、重点工地和企业,开展送文化、送法律、送服务等活动;每年春节期间,组织来厦员工开展围炉、“看厦门”和拨打免费长话贺新年活动及“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连续举办多届外来员工集体婚礼;设立“来厦员工心理咨询室”,开通农民工维权热线等,为身处困境中的农民工提供服务。市总工会还积极从源头上为农民工构筑“心灵家园”,消除农民工产生负面心理的土壤。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精神文化生活。自1998年起,团厦门市思明区委、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文安小学创立了志愿服务“阳光小队”,志愿者参与近800人次,数百名农民工子女从中受益。
四、完善机制 促进常态
为确保关爱农民工及其子女行动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关爱行动的常态化,厦门市委、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关爱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经费纳入正常支出范围。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相应提高薪资待遇,吸引农民工来厦就业。三是完善对农民工的培训机制,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帮助农民工尽快找到满意的工作。四是厦门团市委创新机制,形成“五个一”对接。即1所农民工子女较集中校有1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个街道共青团联席会、1个青年志愿艺术宣讲团和1名由团市委机关干部挂钩联系进行对接。五是建立规范的志愿服务管理机制。志愿活动以“小、近、实”为原则,即做小不贪大,就近不求远,做实不务虚;定期填报《关爱行动工作手册》做到“五个有”,即有计划、有结对名册、有工作日志、有服务心得、有信息上报。
在厦门市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厦门市广大志愿者、全体市民的关心、关爱下,涌现出许许多多关爱农民工的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农民工代表。如,荣获“2010年度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称号的余瑶,多次组织参与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荣获“2010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被誉为“中国最美洗脚妹”称号的刘丽,不但是一名优秀的农民工代表,而且还是一名优秀的志愿者,她以自己微薄的收入圆了上百个农民工孩子的读书梦;荣获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的农民工冯鸿昌,发挥自身特长,志愿服务,手把手传授技术给身边的农民工,受到大家欢迎。 (厦门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