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精神文明建设》第4期
http://wmf.fjsen.com 2011-07-14 18:05:20 来源:省文明办
〔行业文明创建〕
石狮市检察院持续深化文明创建
石狮市检察院以深化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检察院基层联系点的前沿平台作用,架设起“检民连心桥”,树立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增强服务意识。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推行检察长即时接访、巡访下访机制,实行青年干警轮流到控申接访,建立社情民情日志,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最大化满足群众司法诉求。全员组建文明单位志愿者服务队,广泛开展法律咨询、义务献血、爱心助学等活动。
二是健全检务公开机制,弘扬司法文明。建立集案件查询、控告申诉等职能为一体的“阳光检察”服务平台,方便来访群众查询。全面建设“石狮检察”门户网站,检察长带头参与网上“在线接访”、“在线答疑”,推动检务公开。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向石狮市人大代表、村居社区、机关单位以及干警家属等赠阅《检察日报》每年度均达600份以上,强化检察宣传,让群众参与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
三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升队伍精神风貌。坚持把培育“检察职业精神”贯穿始终,编辑检察志,建立院史室,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践行《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规范检察文明用语,强化职业形象;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以爱国主义教育夯实思想阵地,引导干警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职业道德。以“过好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为主题举办迎新春等文体活动,形成风清、气正、人和、业兴的良好氛围。
(石狮市文明办)
责任编辑:李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