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活动〕
我省新一届全国和省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结束
本刊讯 每两年一届的全国和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于4月2日正式启动以来,全省各地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兴起了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热潮。在各地层层推荐的基础上,经省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评委会、组委会的多次评审研究,日前正式确定了10名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侯选人和20名第二届福建省道德模范侯选人。其中,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侯选人是:刘丽、曾德梅、陈茂训、张庄银、林水英、王永澄、詹红荔、李彬、曹阳飞宇、范英娇;第二届福建省道德模范侯选人是:黄家焱、林瑞班、李云华、方炳桂、郭萍瑜、黄文传、刘用辉、林隆焰、郑小瑛、林春兰、王用兵、何贤达、黎本宣、蔡玉华、叶文玉、沈冬红。
为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科学、客观、公正,省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特别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科专家、新闻记者和各主办单位代表,成立道德模范评委会,并严格按照“群众和单位推荐、部门审核、媒体公示、文明委研究”程序,先后多次召开组委会办公室成员会议、评委会、组委会,对各地上报的74名推荐人选进行了认真审核研究,并就人物精神内涵、推荐理由进行了充分讨论交流。最后,通过无计名投票,产生了初步侯选名单。4月26日,经省文明委成员单位审议后,最终确定了30名正式侯选人。
本次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按照群众性和典型性的原则,同时兼顾地区平衡,并考虑候了选人在全国的影响力。入选人员地域(部门)构成:福州4人、厦门3人、漳州1人、泉州2人、三明3人、莆田3人、南平2人、龙岩3人、宁德3人、省直机关4人、平潭综合实验区1人、部队2人。职业(身份)构成:干部11人,基层群众(含村民、学生、务工人员)10人,企业主3人,社会团体3人,部队2人;男女构成:男性19人,女性11人;党员比例:中共党员17人,占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