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1-08-08 16:35:08  来源:省文明办
    

三、创建目标

──总体发展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全面提升,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养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友善利他志愿理念树立,加快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追求;文化产品生产和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社会风气、生活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明显优化,公民生活品质显著提高;区域一体、城乡一体的共建共享机制基本建立,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德育数字化建设、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校园少年宫等多样化的活动场所建成,社会文化环境有效净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红歌唱响校园”等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成为青少年喜爱的载体;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有新的进展,力争“三个示范”工作有在全国领先的品牌项目。

──区域发展目标。根据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定位,进一步优化全省精神文明创建的区域布局。厦门市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福州、三明、泉州、漳州市力争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充分发挥厦门、福州、泉州三市文明城市创建的龙头示范作用,带动平潭综合实验区、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东山湾等新增长区域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打造以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宁德主城区和周边发达县市为核心的沿海文明地带。三明、龙岩、南平市着重发挥腹地优势、山区资源优势和革命历史文化传统优势,突出建设绿色文明,形成以生态文明为共性、经济发展、乡风文明得兼的闽西北山区文明地带

──先进荣誉目标。力争到2015年,我省全国文明城市增加到3个以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道德模范增长比例位居全国前列;省级文明城市比例达到50%、文明城区比例达到65 %、文明县城(含国家级)比例达到30%以上,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比2010年增长30%;建成一批全国和省级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表彰一批省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

专栏2“十二五”创建工作总体构想有关概念

“三个示范”:2009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刘云山来闽考察时,要求我省有条件的地方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化产业尤其是文化创意产业方面要成为全国示范。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