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1-08-08 16:35:08  来源:省文明办
    

 各市、县(区)文明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730


 

 

 

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规划纲要

 

 

一一年七

 

 

 

前言···············································(5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机遇挑战·······················(6

一、“十一五”创建成效·························(6

二、机遇和挑战································(9

第二章  “十二五”创建工作总体构想···············(12

一、指导思想·································(12

二、基本原则·································(13

三、创建目标·································(14

第三章  主要任务································(15

一、推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工程·················(16

二、推进文化惠民工程·························(18

三、推进志愿服务工程·························(20

四、推进城乡管理工程·························(23

五、推进基层创建工程·························(26

六、推进优质服务工程·························(29

七、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31

八、推进典型示范工程·························(34

第四章  保障措施································(35

一、加强机制建设·····························(35

二、加强工作队伍素质建设·····················(36

三、加大资金保障·····························(36

四、加强理论研究····························(37

五、加强监测评估····························(38

 

 

   

“十二五”时期是福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前三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有新思路新举措,及时融入跟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之中,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据此,特制定《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工作规划》)

本《工作规划》的编制,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为依据,以2011年为规划基期,主要阐述“十二五”期间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全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编制地方、行业相关工作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机遇挑战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我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创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宣传、社会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创建载体、创建经验和创建格局。

一、“十一五”创建成效

──政务环境更加高效勤廉。“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进一步强化。着力推动政务公开,积极运用政府网站、热线电话、邮箱、QQ等方式受理群众诉求,拓宽公共服务渠道,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法治环境更加公正民主。“五五”普法广泛深入,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水平提升。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和文明创建取得显著进展。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更加健全,社会管理基础更加牢固。

──市场环境更加公平诚信。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社会对政府部门践诺的监督更加有力,政府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信用供求机制建设稳步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动力增强。市场监管更加规范,打击假冒伪劣行动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窗口”行业服务更加贴近民生,行业风气满意度明显提升。

──人文环境更加和谐融洽。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有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经典诵读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推进,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文化惠农工程、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政策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公民的“公共生活好习惯”养成教育全面启动,文明交通、爱护公物、友善仁义等社会公德不断提升。见义勇为、慈善捐助、志愿服务和“做文明有礼中国人”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总体社会风气进取向上。

──文化环境更加积极健康。网络管理工作有效加强,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全面开展。学校、社区“绿色网室”建设形成规模,“扫黄打非”力度不减,查处“黑网吧”、打击互联网及手机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整治活动有序推进。优秀少儿歌曲、音乐、舞蹈、动漫、出版物等文艺产品创作生产成果丰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文化设施实现向青少年免费开放,青少年成长环境明显好转。

──生活环境更加便捷舒适。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增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9.5%8.3%。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显著加强,人均绿地和公园面积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体系基本形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社会环境更加安定稳定。“平安福建”建设持续深入,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明显提高。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预防和查处各类危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及时高效。加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更加优化宜居。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循环经济加快发展,节能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污染综合整治取得实效,城市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每个市、县分别建成一座以上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达39个,生态环境质量名列全国前茅。

专栏1:“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主要荣誉一览

序号

  

先进数

1

全国文明城市

1

2

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3

3

全国文明县城

3

4

全国文明社区

4

5

全国文明村镇

15

6

全国文明单位

42


 

序号

  

先进数

7

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

33

8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71

9

省级文明城市

6

10

省级文明县城(区)

15

11

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10

12

省级创建文明县城(区)工作先进县城(区)

27

13

省级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

14

14

省级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220

15

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40

16

省级文明学校标兵

10

17

省级文明单位

1350

18

省级文明村镇

200

19

省级文明学校

315

20

省级文明社区(小区)

110

21

全国道德模范

4

22

省级道德模范

15

二、机遇和挑战

未来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服从和服务发展大局,凝心聚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责任和使命,文明创建工作既迎来大有作为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的挑战。

“十一五”时期,福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快速提升,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全省人民建设海西、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热情日益高涨,为我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出台与实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主线,科学把握了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既是党中央对海西建设以往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福建新时期发展的更高要求,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站在了更高的起点上,为我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引领全省人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凝聚力量,乘势而上创造了有利条件与新的发展机遇。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来闽考察时,对我省精神文明建设提出要求,希望我省有条件的地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化产业尤其是文化创意产业要成为全国示范,充分体现了中央文明委对我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期望,为我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载体、培育新典型、总结新经验开拓了发展思路与空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勾勒出未来五年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美好前景,凝聚了全省人民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智慧与力量,为我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全面改善人民生活,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提供了新的作为领域与方向。福建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老典型,在多年的实践中形成了相对完善、行之有效的创建激励机制,必将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进一步激发活力,增创新的特色和优势。

新时期推动我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对诸多风险和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面貌发生历史性巨变,社会结构不断变化,各种群体的利益诉求进一步分化,加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迅猛发展,公众的思想观念更加多元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更加复杂,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任务更加繁重;随着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任务越来越重,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如何更加有效地服务福建改革开放和海西建设,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努力;我省是典型的山海结合省份,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精神文明创建始终面临着克服区域间和城乡文明程度差距拉大现象的严峻挑战。随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域的不断延伸拓展,创建工作机制、方法、手段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存在诸多不适应,主官主责、主管主抓的制度有待落实,重表彰重突击、轻过程轻持续的现象依然存在,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的创建载体还不够有效,公民期盼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但又缺乏参与创建自觉性的矛盾突出。所有这些,对于精神文明创建应当承载起促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重任都是挑战。

总的来说,我省精神文明创建机遇挑战并存,必须抢抓发展机遇,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迎接挑战,切实解决在创建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在破除阻碍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思维定势上有新作为,在创新载体、创新思路、创新举措上有新作为,开创具有时代特征和福建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切实发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

第二章  “十二五”创建工作总体构想

面对新的历史时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使创建方针原则体现鲜明的时代精神,符合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实际需要;要立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积极探索文明发展的内在规律,努力提高各项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基础上,大幅度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质、提高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服务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为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力争“三个示范”建设出实效、上水平,全面提高全省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全省中心工作服务,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求新突破,创先争优。发扬先行先试和改革创新精神,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着力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手段。

──城乡一体,共建共享。加大城乡统创力度,坚持区域共建、山海协作,坚持城市与农村、文明单位与经济欠发达村共建带创,推动银村共建、银企共建,努力缩小城乡与地区间的文明建设发展差距。

──项目推动,品牌带动。坚持贴近经济、社会、民生工程确立创建项目,以项目集聚要素、落实任务、推动工作。精心培育推广一批创建品牌,发挥品牌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创建水平整体提升。

──以人为本,求实求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让人民群众在创建中得实惠,增强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着眼实效,常抓不懈,务求各种工作机制和载体的制度化、常态化、有效性运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力避急功近利和表面功夫,注重文明内涵提升和积累,确保创建水平稳步提高。

三、创建目标

──总体发展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全面提升,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养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友善利他志愿理念树立,加快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追求;文化产品生产和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社会风气、生活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明显优化,公民生活品质显著提高;区域一体、城乡一体的共建共享机制基本建立,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德育数字化建设、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校园少年宫等多样化的活动场所建成,社会文化环境有效净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红歌唱响校园”等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成为青少年喜爱的载体;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有新的进展,力争“三个示范”工作有在全国领先的品牌项目。

──区域发展目标。根据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定位,进一步优化全省精神文明创建的区域布局。厦门市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福州、三明、泉州、漳州市力争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充分发挥厦门、福州、泉州三市文明城市创建的龙头示范作用,带动平潭综合实验区、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东山湾等新增长区域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打造以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宁德主城区和周边发达县市为核心的沿海文明地带。三明、龙岩、南平市着重发挥腹地优势、山区资源优势和革命历史文化传统优势,突出建设绿色文明,形成以生态文明为共性、经济发展、乡风文明得兼的闽西北山区文明地带

──先进荣誉目标。力争到2015年,我省全国文明城市增加到3个以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道德模范增长比例位居全国前列;省级文明城市比例达到50%、文明城区比例达到65 %、文明县城(含国家级)比例达到30%以上,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比2010年增长30%;建成一批全国和省级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表彰一批省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

专栏2“十二五”创建工作总体构想有关概念

“三个示范”:2009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刘云山来闽考察时,要求我省有条件的地方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化产业尤其是文化创意产业方面要成为全国示范。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三大创建为基本载体,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党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结合起来,齐抓共建,落实到基层;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等八项工程为主要任务,把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结合起来,点上突破、面上拓展,实现创建工作效益的最大化。

一、推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工程

(一)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爱党、爱祖国、爱家乡”和“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福建发展好的时代主旋律,增强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爱党爱国爱家乡的热情。加强学习型社会建设,大力实施全民阅读工程,大兴读书学习之风。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

(二)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活动。大力倡导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开展“公共生活好习惯”促进行动,引导人们在公共场合讲公德、讲秩序、讲礼让、讲和谐。深入开展“做文明有礼的福建人”活动,大兴文明礼仪之风。深化“文明交通”行动,增强公民交通出行的遵规守法意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纠正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等不良行为。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低碳节能理念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举办社区邻里交谊活动,提倡修身律己、平和包容、尊老爱幼、互相帮助,公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人际关系明显优化。

(三)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在党政机关着力开展“人民满意”职业道德教育系列活动,引导机关工作人员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在窗口单位着力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活动,引导职员信守职业道德,提升服务水平;在各类企业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活动,培育企业诚信为本的职业操守。大力加强师德医德建设、网络道德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组织创建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活动,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作表率。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一条街”等创建活动,进一步解决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道德缺失问题。

(四)开展家庭美德建设活动。继续以“五好文明家庭”与“和谐家庭”创评为载体,广泛开展家庭美德建设系列活动,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开展“美德在农家”活动,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以“改陋习、树新风”为抓手,倡导文明健康新生活。在城市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以提高家庭文化品位为目标,组织开展各种家庭文化活动,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涵的家庭美德理念,成为家庭成员的道德自觉。

(五)开展个人品德建设活动。精心组织全国、省级道德模范和省职业道德“双十佳”评选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宣传道德模范。加强“好人”建设,广泛持续地开展“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活动,引导公民在寻找身边好人时激发向善意识。关心关爱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研究制定让道德模范精神可传承的激励机制,扩大道德模范的影响力


专栏3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工程有关概念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全民阅读工程: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和新闻出版总署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而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全民阅读工程以推动儿童阅读与青少年阅读、满足特殊群体阅读需求为重点,大力推广数字阅读,传播阅读理念,培养全民阅读习惯,提高全民阅读能力。重点开展儿童“阅读起跑线”和阅读援助活动,推动全民阅读示范基地建设。

二、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一)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实现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大力推进“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和有线数字工程项目的整体转换,基本建立全省广电数字化新体系。继续实施农村电影“2131”放映工程,建立完善的农村电影放映体系,积极推进县级城市数字化影院建设。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家书屋工程,使农家书屋覆盖全省建制村。进一步完善全省各类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等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社区文化服务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到2015年,建成比较完备的省、市、县、乡镇、建制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文化服务。精心组织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作品的创作生产,力争获奖数位居全国前列。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增强文化产品生产能力。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切实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大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普活动蓬勃开展,增强科普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加强全民健身工作,完成建制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建设,继续建设乡镇体育健身活动中心。鼓励发展群众体育组织,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体育健身平台。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丰富活动内涵、创新工作机制。开展廉政文化进基层活动,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三)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春节、元宵节突出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尊老爱幼主题,清明节突出纪念先人、缅怀先烈主题,端午节突出爱国主义教育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主题,中秋节突出团结、团圆、庆丰收主题,七夕、重阳节突出爱情忠贞、家庭幸福、敬老孝亲主题。通过各类主题活动体现民俗文化内涵,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打造地域特色文化品牌。统筹城乡文化资源,打响激情广场大家唱、社区文化艺术节等文化品牌,大力发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和企业文化等各类群众文化,提高干部群众的文化素养。

(四)开展阳光助学活动。继续争取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项目支持原中央苏区县贫困学生就学;大力实施省志愿服务基金会“阳光助学工程”计划,助力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助学活动,推动文明单位(学校)与贫困学生、残疾学生的家庭结对帮扶。继续做好希望工程、金秋助学行动、春蕾计划和“海西春雨行动”等助学品牌,推动形成助学帮扶的长效工作机制。

专栏4文化惠民工程中的有关概念

   “五个一工程”:一部好的戏剧作品,一部好电影,一部好的电视剧(包括动画片),一部好的广播剧和一首好歌,一部好的文艺类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

2131工程”:跨世纪农村电影工程和文化建设项目,即21世纪,实现每一个行政村每一个月放一场电影的目标,是七项公共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中央文明办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引导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帮助西部地区培养人才,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组织实施专项助学工程。2009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我省的原中央苏区县也纳入了助学范畴。

阳光助学工程:为服务海西建设大局,省志愿服务基金会设立专项助学工程项目,帮助培养海西建设实用型人才,受资助学生为当年考入省属高职高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支持边穷老少岛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建设,引导其多读书、读好书。

三、推进志愿服务工程

(一)建设志愿服务工作科学管理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形成由文明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专业志愿者协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建设“省级志愿者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推行志愿服务信息电子档案制度,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和管理制度,实现全省志愿者工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设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站点,推行服务站点认证和挂牌制度,实现参与志愿服务和接受志愿服务的便利化。建立星级认定制度,制定星级评定标准,依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颁发星级证书。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营造当志愿者光荣、参加志愿服务光荣的社会氛围。推动志愿服务立法工作,出台《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发挥志愿服务基金会作用,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二)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坚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着力打造“三优一满意”志愿服务品牌,以“讲文明树新风”创建活动为载体,围绕创优美环境,广泛开展普及低碳生活理念、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志愿服务;围绕创优良秩序,广泛开展公共场所秩序维护、平安社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围绕创优质服务,广泛开展窗口行业便民利民、网络文明传播、文化进社区、全民健身等志愿服务,提高宜居环境质量,让群众满意。着力打造“扶危济困”志愿服务品牌,以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和社区矫正志愿服务,为空巢老人和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和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和信息服务,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工子女课外学习辅导;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家政服务、康复医疗等帮助;开展“生育关怀志愿服务行动”,围绕生育关怀对象,开展帮扶救困活动。着力打造“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品牌,围绕“阳光成长”开展“牵手行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文化讲坛、学习辅导、权益维护、安全保护等帮助。着力打造“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品牌,围绕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大型文体赛事开展志愿服务,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着力打造“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志愿者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心理安抚和灾后重建等工作,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三)建设志愿服务文化。大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我”的志愿服务新理念,宣传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征集志愿者心得等,引导全体公民在志愿服务实践中提升精神境界。通过创作、推广志愿者主题的文艺作品、大型活动、报刊专版、电视专题、人物专栏、网络短信、公益广告、影视动画等载体,培育传播志愿文化。规范志愿者CI设计,统一宣誓仪式和标志、徽章、歌曲和色彩,增强组织识别感,使志愿文化成为展示志愿组织“软实力”的载体,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环境。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志愿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举办论坛、讲座和活动展示等文化交流活动,拓宽志愿服务思路和视野。继续办好福建电视台“海西志愿者”专栏,宣传志愿者和志愿组织的感人事迹,弘扬志愿精神。

专栏5:志愿服务工程中的有关概念

    “三个转变”:志愿服务队伍由以青年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志愿服务活动由由阶段性为主向经常性活动转变,志愿服务管理由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

“三优一满意”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群众满意。

志愿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四、推进城乡管理工程

(一)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系统设计、总体把握,以实施项目化管理为基本手段,积极破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建设、社区管理社会化、互联网安全管理、规范执法等重点问题。深入研究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帮扶的有效措施。积极探索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劳动关系协调、人口信息管理等思路办法,打造一批具有福建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的社会管理创新品牌。

(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深入开展“平安福建”创建活动,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健全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体系,构建点线面结合人物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维护群众权益,排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危机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到2015年,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和单位达到“平安先行县(市、区)”和“平安先行单位”标准,30%左右的县(市、区)、单位达到“平安先进县(市、区)”和“平安先进单位”标准。

(三)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集中整治“城中村”、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交通沿线和江河流域沿岸的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积极开展卫生创建工作,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完善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对各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和未能履行辖区管理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持续推进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加大“行动规划”执行力度,完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立固定保洁队伍,健全巡查督查制度,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认真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宣传道路交通法规,普及“六大文明交通行为”等交通安全常识,纠正“六大交通陋习”,消除“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强化公交车、出租车、施工车等驾驶员及中小学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倡导文明交通理念,提高交通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优化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停车场,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和无障碍设施,加强对设施的维护和保养。推进实施城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与车辆交通分离,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促进公民“自觉、依法、有序、畅通”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养成。

(五)加强集贸市场管理。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教育,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和流通监管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科学规划集贸市场建设,合理确定市场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促进集贸市场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杜绝无证照经营,指导集贸市场和商场经营户开展诚信经营、文明经商活动。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对市场商铺店招悬挂、证照资质、商品归位、明码标价、质量保证、环境卫生等实行规范管理,提升城市集贸市场规范化水平。加强集镇、乡村集贸市场管理,保持农村集贸市场整洁有序。

(六)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规程,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福建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对在建工程实施督促指导。改进监管方式,提高企业文明施工自觉性。认真执行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将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保证文明施工费用足额有效投入。严格执法,保障工地安全,遏制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和扰民现象,遏制渣土车滴、洒、漏现象。

(七)加强文化环境管理。健全文化市场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开展“扫黄打非”行动,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扫除淫秽色情等有害出版物、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和非法游商摊点、查处取缔非法报刊、封堵查处互联网有害信息、加强对演艺娱乐场所和影视类节目传播秩序管理。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部门合作,形成执法合力。净化未成年人文化环境,加强网吧市场整治,推进网吧连锁整合,严厉打击互联网、手机媒体低俗之风和传播淫秽色情行为;加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杜绝彩票违规设点,加大对歌舞娱乐、电子游艺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诱导低级趣味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文化环境。

(八)加强大众传媒管理。在新闻界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监督管理,杜绝虚假新闻报道;净化声频荧屏,查处整治广播电视文娱“三俗”节目;强化对新闻媒体不良广告和虚假违规广告清理整顿;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管理,防止各种有害信息传播。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网站”活动,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形成网络文明风尚。



专栏6:城乡管理工程中的有关概念

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

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

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

三俗:    三俗:庸俗、低俗、媚俗。

五、推进基层创建工程

(一)推进社区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文体、科教、卫生、法律、环保、涉台教育和廉政文化“七进社区”活动,引导社区居民组建各种文体活动队伍,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开展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立社区科普、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不断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医务人员为社区居民开展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康复等服务;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社区各种矛盾,疏导社会情绪;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绿色生活,推动社区居民参与节能减排和绿化活动;广泛开展涉台教育,鼓励居民开展两岸民间良性互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主题宣传活动,促进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共建活动,广泛发动机关、部队、学校与社区结对共建,完善社区设施,活跃社区文化,关注弱势群体,构建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二)推进新增长区域文明创建。发挥新增长区域综合优势,把平潭综合实验区、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南北岸、泉州湾港口区、厦门湾、东山湾、武夷新区、三明生态工贸区、龙岩产业集中区创建文明新区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工程,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内涵,着眼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落实区域功能定位,坚持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能,着力先行先试,树立文明、低碳、绿色、生态理念,把新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又好又快、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文明新城。

(三)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文明创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新环境、发展新文化。以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为重点,根据“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总体要求和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标准,全面推进试点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家园清洁、婚育新风进万家、村民议事、道德评议、文化广场等活动,开展创建农村文明社区、文明墟场、星级文明户、文明生态村、文明小康村、平安村镇等活动,把创建活动与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起来,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结合起来,与移风易俗、安定和谐、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一批新的村镇创建品牌,培育一批全国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四)推进风景旅游区文明创建。实施“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加大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力度,优化旅游环境。充分挖掘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红色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生态文化、茶文化、瓷艺文化等区域特色文化,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提高景区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打造良好诚信经营环境。加强旅游从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五)推进单位学校文明创建。进一步规范文明单位的创建与管理,丰富创建内涵,开展“讲文明、做表率、比贡献”创建活动。抓好文明学校创建,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理念,突出抓好师德师风、学风校风和平安校园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不断拓展创建领域,积极引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广参与、全覆盖。推动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讲文明树新风、支持公益事业、争创“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参加志愿服务、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六)推进区域共建、山海协作文明创建。巩固和发展原有区域共建、山海协作机制和格局,加强横向联合,推动城际、城乡合作,促进创建工作整体提高。积极研究老典型与新增长区域和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之间、旧格局与新区域发展定位之间、独立创建单元与共建实验区之间的互动方式,探索建立新的共建机制。进一步完善山海协作机制,在厦门、福州与南平、三明之间形成山海协作、城乡共建的格局。继续组织发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市、县(区),与原中央苏区县(区)和欠发达县(区)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对共建。

专栏7:基础创建工程中的有关概念

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开始,力争在35年内,基本建立各具特色的小城镇产业基础和有利于发挥特色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农村人口稳步有序地向镇区集中,小城镇居民基本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六、推进优质服务工程

(一)深化党政机关文明创建。以“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仆”为载体,着力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政策执行力;着力德政理念建设,提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升职业道德操守;着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理念,提升践行科学发展观能力;着力团结协作精神教育,强化和舟共济意识,提升团队凝聚力;着力开拓进取精神教育,强化创新意识,提升服务发展创造力。

(二)深化司法系统文明创建。完善司法便民工作制度,加快推进立案、控申窗口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综合平台;深化司法大走访活动,优化巡回审判、下访巡访制度,推广人民法官、检察官进基层做法,更好地满足公民司法需求;加强司法救助,努力实现应助尽助。推进阳光司法,健全完善案件查询系统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旁听庭审和新闻发布制度;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民意沟通工作,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监督司法渠道,促进司法民主、司法公正。

(三)深化行政执法系统文明创建。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中,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执法便民利民工作制度,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健全群众诉求渠道,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推进执法手段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建设,实现执法信息、执法流程、执法监督电子化管理。积极探索加强新兴领域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健全执法内部监督考评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涉法信访案件倒查制度。

(四)深化公共服务行业文明创建。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着眼点,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积极探索服务新方法、新手段,着力提升基层窗口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服务工作更加便民利民,着力加强优质服务常态、长效的机制建设。加强基层窗口建设,规范业务流程,优化业务运行,支持业务创新,改进便民举措,创建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加强从业人员服务礼仪教育,规范着装和业务用语,倡导专心、用心、倾听、微笑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七、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

(一)加强德育数字化建设。整合和拓展“福建省数字科技馆”、“福建中小学生在线”、福州市“数字青少年宫”和“文明风”网站资源,形成德育活动平台,满足青少年学生网上数字生活需求;引导和推广“文明小博客”活动,结合少先队“雏鹰争章”行动,引领未成年人参与“写文明博客,做文明人”主题活动,促进“小博客”健康成长;积极建设“网上家长学校”,推动家庭、学校、社会教育资源“三结合”;着力推进学校德育工作管理系统建设,提高校园德育工作组织化程度和规范化运作水平。

(二)加强道德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小事做起,培育文明习惯,践行道德规范开展“红歌唱响校园”活动,利用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开展区域性的“红歌”展演活动。开展“科技馆进校园”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培育科学精神,提升科学素养。开展“绿色小天使”主题实践活动,普及自然生态环境知识,培养未成年人环保意识和低碳生活好习惯。开展好书推荐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多读多看富有知识性和高尚情趣的读物、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建设覆盖全省市县区三级的心理健康辅导站(中心),为推进全省心理健康辅导工作提供示范引领。依托高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或基础较好的社区、校外心理辅导机构开展心理辅导,帮助未成年人培育健康心态,解决心理困惑。完善心理咨询业务准入制度,建立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辅导专业队伍,逐步实现中小学心理咨询工作持证上岗。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管理和指导,支持学校建立规范的心理咨询室。

(四)加强特殊群体教育。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组织开展各种以关爱留守儿童为主题的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帮扶留守儿童,在学校、社区建立一批“留守儿童乐园”、“手拉手帮扶工作室”、“代理家长工作室”等,组织“流动青少年宫”下乡、进社区,开辟留守儿童学习、活动阵地。加强流动儿童教育,确保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流浪儿童教育,新建和改建一批多功能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教育机构,为流浪儿童提供救助、保护、教育、医疗、安置和回归社会等方面服务。加强残疾儿童教育,加大特殊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力度,提高残疾儿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五)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多渠道举办家长学校,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深化小公民道德建设和“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运用“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农村远程家庭教育”等教育平台,普及家庭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培育专兼职的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为家庭教育提供社会化服务,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素质和能力。

(六)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各类公立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公益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加强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形成以教育部门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实践基地共建格局。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宫)、社区青少年图书室和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力争到2015年社区青少年图书室全覆盖、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数量达到150个。加快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建设,拓展好书进校园渠道,积极创建“书香校园”。加强社区“四点钟学校”建设,为孩子放学提供便利安全、家长放心的学习活动场所。加快建设“学校少年宫”,力争到2015年,全省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小学和初中学校全覆盖

专栏8: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中的有关概念

德育数字化建设:以“福建中小学生在线”、“福州市数字少年宫”、“文明风”网站为德育活动平台,“文明小博客”为自主参与平台,“网络文明志愿者”为服务平台,“网上家长学校”为家庭教育交互平台,学校德育工作管理系统为集成管控平台的德育数字化网络体系。

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以“基地带动、活动推动、网络联动”为建设方式,以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体系为基本依托,以志愿服务队伍为重要支撑,以项目带动为主要手段,以校外基地与学校基地、现实基地与网络平台相结合为主要内容,依托校内校外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文化馆、少年宫、书店等场所建设基地,开展读书大讲坛、共读一本书、亲子阅读和两岸书会等读书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多读书、读好书。

校园少年宫:以政府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以“全覆盖、一体化”为基本目标,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在全省城乡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建设“校园少年宫”。积极导入校外青少年宫(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发挥教师及志愿者作用,利用课余时间,突出素质教育内容,开展经典诵读、“红歌唱响校园”、“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曲艺、书画、雕刻、集邮、剪纸、手工编织、陶艺等艺术创作活动;开展电脑机器人制作、环保、武术、阅读等益智健体活动,促进未成年人综合素质和城乡素质教育均衡发展。

八、推进典型示范工程

(一)加大典型培育推广力度。把典型培育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抓手,着力做好示范带动工作。培育推广厦门市文明城市创建点评机制、“爱心超市”系列活动和福州市“以文化人”创建典型,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示范;培育推广文化协管员、艺术扶贫和莆田市“公民道德现代文明小戏”、泉州市“文化蓉中村”、三明市“文明墟场”、龙岩市“闽西千里文明长廊创建”、南平市“立四榜”和宁德市“城乡共建带创”创建典型,为文明村镇创建提供示范;培育推广公安“110”、卫生“120”、工商“12315”、司法“148”、农业“969155”创建典型,为文明行业创建提供示范;培育推广厦门市“文明小博客”、福州市“数字青少年宫”、莆田市“校园绿色网室”和南平市“乡镇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创建典型,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示范;培育推广漳州市“文明行走”、福州市“关爱农民工”和厦门市“社区爱心铃”志愿服务创建典型,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示范。

(二)加大典型宣传推广力度。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发挥大众传媒和各级文明网作用,及时反映各地文明创建的动态和新生事物,突出宣传先进典型的新做法新经验;举办各种学习、观摩、交流、宣讲、培训等活动,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完善各种共建机制,促进先进典型与各层面创建主体结对共建,促进互动互补,实现共同提高。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点多线长,涉及面宽,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创建工作运行活力和有效性、开放性、广泛性、关联性;要立足深化,着眼长远,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完善政策法规,促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加强机制建设

(一)加强领导体系建设。坚持领导班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把文明创建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激励机制,完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考评体系,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完善奖优惩劣制度,切实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作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新台阶上新水平。

(二)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精神文明创建奖惩机制,实施精神文明创建点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创新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等评价体系,不断增进精神文明创建实效;健全完善各区域、各层面间领导协商交流和对话制度,加强各共建单元间的协同共建;健全完善“七个机制、一个库”建设,不断研究和解决精神文明创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群众参与机制,牢固树立群众在精神文明创建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二、加强工作队伍素质建设

(一)加强学习型系统建设。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重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的有机结合,健全和完善常态化的学习培训机制,适时举办文明办主任培训班和创建工作业务培训班,通过集中培训、在职进修、理论研讨、观摩学习、外出考察等方式,不断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专兼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执行力和创新力。

(二)加强组织建设。根据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承载内涵不断扩大的新要求,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网络,培植工作骨干,重点加强和充实县(市、区)文明办队伍,改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保障

(一)加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确保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精神文明创建经费投入,对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加大对精神文明创建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对本规划确定的创建项目各级财政要给予资金保障。

(二)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与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的经济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精神文明创建给予财力和物力的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发展文化产业,对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产品予以政策倾斜;鼓励依法注册的志愿者组织向社会募捐,对捐助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政策执行;积极争取中央文明办在安排文明创建项目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落实相关政策,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和少数民族地区执行相应西部和中部地区政策的支持力度。

(三)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努力扩大资金来源,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公益基金、单位出资和社会集资、群众捐资、吸引外资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精神文明创建投入体系。

四、加强理论研究

要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主题,以落实“三个示范”要求为重点,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着力点,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创建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总结创建工作的新经验、新模式,为省委省政府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和有力的智力支撑。

    五、加强监测评估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省文明委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向省文明委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省委文明办要组织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形成评估报告提交省文明委审议。规划实施要注意接受各方面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专栏9保障措施中的有关概念

七个机制、一个库: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联席会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小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价体系,精神文明建设专家库。

 

 

 

 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  创建工作  十二五规划  通知

  报: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送:各市、县(区)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综合处                  2011730

(共印800份)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