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精神文明建设》第7期
http://wmf.fjsen.com 2011-08-22 17:46:20 来源:省文明办
〔农村文明创建〕
永定县实施“三大工程”提升农村文明程度
1.实施“名村明珠”工程。实施21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重点抓好示范村集中连片拆旧建新工作,对参与集中连片拆旧建新总户数给予补助;实施坎市镇清溪村、湖雷镇上南村、陈东乡高丰村(瓦子坪)、峰市镇河头村等4个新农村观光农业综合建设,打造新农村建设工作品牌;结合土楼景区旅游,实施客家土楼明珠工程,将湖坑镇建设成为生态型田园风光式新农村示范区,打造“千年客家土楼、万年汉学家园”典型样板。
2.实施“绿化亮化”工程。大力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营造舒适宜居的农村环境。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为主题,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和绿色村庄建设,重点抓好36个绿色村庄3600亩的绿化工作,全县计划完成村庄造林绿化任务2058亩,加快推进森林永定建设;以“绿照进农家,点亮新农村”为主题,继续推进全县乡村绿色照明工作,建立健全绿色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近年来已安装的节能路灯的管理与维护,加大对路灯亮化所需资金的补助力度。
3.实施“客家土楼特色果业长廊”工程。依托土楼景区旅游,对土楼旅游公路沿线的陈东乡高丰村、古竹乡瑶下村和高头乡梅花石村进行重点建设,并在新农村建设中着重融入客家文化与旅游元素,突出乡村旅游景点开发,推进发展环境与生活设施的改善,配套建设特色果园和观光茶园,形成具有当地特色和集采摘、观光、休闲等为一体的乡村旅游长廊。(永定县文明办)
责任编辑:李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