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文明创建〕
泉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黄少萍
对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7月29日,泉州市文明委召开全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黄少萍作书面讲话,对泉州市第八届(2011~2013)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提出四点要求:
1.紧扣创建这一主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要抓好文明窗口竞赛活动,深化省、市两级示范点创建工作;要抓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要抓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抓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创建活动。
2.围绕发展、和谐两大主题。进一步明确本行业创建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唱响“发展、和谐”的主旋律,为推动泉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多做贡献。
3.做好结合、创新、落实三篇文章。推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实现行业发展和群众满意“双赢”效应。要按照市文明委颁发的《泉州市2011~2013年度(第八届)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责任书》内容,根据省文明委制定的《福建省文明行业测评体系》任务,研究和制订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规划,明确今后三年创建工作的总体方向和总体要求,并结合本行业实际,以适当形式,把任务要求层层分解下去。
4.突出服务、管理、示范、延伸四个重点。以人为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体现时代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从有能力、办得到的事情做起,从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做起,广泛组织开展社会志愿服务等活动;要继续完善承诺制、公示制、责任制等工作制度;要加强对示范窗口的培育、指导,努力拓展示范点的内涵,使创建活动产生更大的示范效应、群体效应和社会效应;要把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触角延伸至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拓展到各个层面,满足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不同人员的需求。(泉州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