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需要省里各部门进一步支持推动的工作
根据中央文明办的安排,本届总评工作将于九月份开展。总评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测评的方法有六种:一是材料审核,二是实地考察,三是问卷调查,四是网络(媒体)调查,五是听取汇报,六是整体观察,其中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是福州这次迎检的重点和难点。对此福州市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但仍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这其中离不开省直各单位的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我把需要省里各部门进一步支持和推动的一些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
1.强化共建共享意识。建设一座和谐宜居的文明之城是在榕工作和生活的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也是我们共同的荣誉。省直机关是福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骨干力量,在这最后冲刺的关键阶段,衷心希望省直各部门以共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的高度自觉,积极参与和支持福州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同时,虽然近年来我们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加大了投入力度,采取了很多切实有效的举措,城市设施、居住条件、生活环境等各方面不断改善,但不可否认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是不可避免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群众的期望也在不断提高。请省直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说明和引导,使更多的干部职工看到我们的努力,更加客观、正面看待我们的创建,给予我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并广泛组织学习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知识,积极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考评组的入户调查。
2.增强创建实效。希望省直机关各单位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找准薄弱环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与各自相关的各项创建工作。一方面,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加强对22个“窗口”行业的文明服务建设,增加禁烟标识,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整治好“窗口”行业周边的环境卫生,尤其是医疗、商贸等必查的行业,按照操作手册考察任务分解表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达标。另一方面,希望省直各部门加强与福州市的协调配合,统一步调,共同落实好文明创建有关任务,共同维护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比如省直机关“和谐小区”创建、公务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等,都需要省直机关的配合和支持。省直单位干部职工居住的一些小区的环境和设施破坏严重,乱堆乱放现象比较突出,希望省直各部门加强对所属小区的整治,营造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交通问题一直是老大难问题,是整治的难点,省直各单位车辆多,一些公务车驾驶员自律意识差,乱调头、乱停车现象比较突出,希望省直各单位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管理,加强对公务车驾驶员文明交通礼仪、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驾驶遵守交通秩序的自律意识。
3.拓展共建渠道。希望省里各部门、各单位发挥职能优势,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创新形式,拓展渠道,积极支持福州创建工作,为福州文明创建多做贡献。一是进一步深化共建文明社区活动。继续推动共建小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安全设施整治和改造,通过资源共享、资金扶持、设备捐助等形式扶持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单位文体活动场所向所在社区无偿开放;持续推进“六进社区”活动,强化万名干部进社区抓手作用,组织机关干部定点深入社区,更好指导创建,力所能及地为社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是组织开展洁净家园活动。配合福州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做好办公大楼、住宅小区环境建设,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区环境卫生大清理,共同营造良好市容环境。三是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省直机关党员志愿者带头示范作用,深入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岗位奉献等各种志愿服务帮扶活动,为困难家庭、空巢老人、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排忧解难;深入社区楼栋开展文明创建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市民对文明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四是加强公共设施共建。请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帮助与扶持力度,推动市属文化体育场馆、医院诊所、交通设施等建设,支持社区图书室、乡村农家书屋、学校绿色书库等建设。五是支持福州重点项目建设。希望有关部门从大局出发,对于福州市正在进行的地铁建设、内河整治、电缆下地、道路改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从各个方面予以支持,引导干部职工对项目建设期间带来的一些不便,给予更多的理解、配合。
4.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创建宣传不仅是推动创建工作的重要手段,创建工作氛围也是测评的一项内容。希望省属媒体进一步加大对福州文明创建工作的做法、经验、典型和成效的宣传,充分展示海西省会中心城市文明风采;省直各部门利用本单位各种宣传载体,通过制作设置大型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进一步加强对福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和相关知识的宣传,使更多的市民群众知晓创建、理解创建和支持创建,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凝聚更多的创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