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软硬件建设 创新服务内容、形式与方法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全国辅导中心厦门辅导站工作汇报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全国辅导中心厦门辅导站
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厦门市于2003年6月成立“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该中心是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2003年为儿童办实事项目之一,是由厦门市委文明办、厦门市教育局主办的面向全市中小学,为广大师生提供免费服务的常设公益性服务机构,具体专业工作由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2010年,该中心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全国辅导中心厦门辅导站”(以下简称“辅导站”)。
一、辅导站建设情况
1.加强硬件建设。2008年厦门市投入了18万元对中心进行了改造,中心使用面积由17平方米扩大到50平方米,并增添设施,扩大功能,增加服务时间。根据中央文明办的要求,辅导站认真制定了建设方案。在省委文明办、市委文明办的关心和支持下,辅导站加强软硬件建设。辅导站共投入20多万元对中心进行了改造并添置了有关设备,其中,省委文明办投入了10万元,市文明办及市教科院投入了10多万元。中心现有使用面积300平方米,设有心育办公室(兼心育讲师团办公室)、心理教研室(兼危机干预小组办公室)、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办公室、心理阅览室(兼心理咨询等候室)、团体辅导室、心理宣泄室、心理训练室、心理放松室、心理档案室(兼心理测量室)等10个功能室。
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增加专职心理教师。2009年底,市委文明办积极推动、建议,市委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为辅导站增加2名专职心理教师的编制。目前辅导站有专职心理教师2名,兼职心理教师4名。二是组建志愿者队伍。辅导站组建了“厦门市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志愿者”队伍,首批志愿者共48名,均为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并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二、三级)资格证书。志愿者由辅导站负责组织管理,秉承“助人自助”的理念,为全市未成年人提供个别心理辅导和团体心理辅导服务。同时,积极参加辅导站组织的团体心理辅导、专业督导、学术交流及相关活动。辅导站定期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志愿者予以表彰。
3.完善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工作,今年5月辅导站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热线接听、工作评价、各功能室使用管理等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