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化创建内涵,注重凸显人文福州的创建特色。我们坚持从省会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深厚底蕴和市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出发,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全面推动福州人文优势软环境和山水宜居硬环境的协调发展,切实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着力彰显人文福州的独特魅力。一是精心打造山水宜居城市。坚持把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切入点和重要载体,着力构筑“两江润城,碧山环城,水链织城,青峰缀城”的山水城市景观,严格控制山水周边的城市建设,全面做好沿江山体保护改造工作,持续加强绿化美化和公园建设,积极开展内河综合整治,组织实施灯光夜景、立面改造、管线下地、广告牌整治和违法建设集中清理等工程,建成连坂、长安等7座污水处理厂和红庙岭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空气质量、饮用水源水质等多项环境指标稳居全国前列,有效提升了城市宜居品质。二是大力弘扬闽都文化。充分发挥福州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优势,持续拓展以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昙石山文化、寿山石文化为代表的闽都文化品牌影响力。成立了闽都文化研究会,有序推进闽都文化的挖掘、整理和普及工作。设立了茉莉花文艺奖,引导文艺工作者汲取闽都文化精髓,聚焦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作生产了一批具有福州地域特色、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大力推进脱胎漆器、闽剧、寿山石雕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创新,鼓励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民间文艺团队,培育一批具有区域代表性和广泛群众基础的民间艺术精品。充分发挥“五缘”优势,拓展榕台两地民俗文化、宗教文化、谱碟文化交流,做强海峡两岸合唱节、“两马同春闹元宵”等榕台文化交流品牌,有序开展入岛文化交流活动。三是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心组织“道德模范”、“感动福州十大人物”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动员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弘扬“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城市精神,着力培育文明和谐的道德风尚。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倾心打造“激情广场”、“走进美的小区”、读书月、闽都民俗文化节等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为市民群众搭建自我教育、陶冶情操的载体平台。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建设,制定了中小学德育工作考评体系,持续加强家长学校建设,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试点工作,积极推进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社区青少年心理咨询室等建设,加大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精心组织开展了“做一个文明有礼的福州人”、“拗九感恩”等一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自觉实践中接受熏陶、增长才干。
4.坚持民生优先,注重巩固惠民利民的创建实效。我们始终注重惠民利民搞创建,坚持新增财力、公共资源、工作力量向民生第一需求倾斜,切实解决好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0年市本级财政集中统筹用于改善民生的支出达157.8亿元,占总支出的60.7%。一是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2010年全市新增就业15.3万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5.6万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在全省率先出台《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加快新区学校布点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马尾区在全省率先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农民工子女入学、数字青少年宫建设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城区社区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7.1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7.66%,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20元/人提高到220元/人。二是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五大险种齐全、功能基本完备、规模不断壮大、制度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制定出台了《福州市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基本生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扎实推进,并逐步在全市铺开。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设任务达到全省总量的40%。三是着力健全公共服务平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投诉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致力打造为民服务、为发展服务的良好环境。不断完善12345便民服务平台,荣获中国信息协会颁发的“中国城市信息化服务创新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了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2010年度中国政府透明度排名中,福州市位居地方政府总分排名第二位;在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中,“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排名第四位。以“平安福州”建设为载体,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省会中心城市保持和谐稳定。2010年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5%,创历史最好水平。
5.发挥省会优势,注重凝聚省市共建的强大合力。福州市省市共建文明城市具有深厚的工作基础,特别是近年来,在省直有关部门、驻榕部队、在榕高校的全力支持和帮助下,省市共建机制不断完善,内涵不断深化,内容不断拓展,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共有148家省直单位、26所在榕高校、45家驻榕部队与我市38个街(镇)、300多个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形成了省市共建共创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一是共建机制不断完善。省委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和福州市文明委联合成立了省市共建活动领导小组,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沟通联系,通过动员部署会、座谈会、协调会、专题会、现场会等各种形式,推动省市共建文明城市活动广泛开展。二是共建内涵不断深化。坚持把省市共建文明社区作为进一步深化省市共建工作的切入点,去年省市联合正式启动了万名干部进社区活动,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省直机关、驻榕部队和在榕院校与福州市共建共创文明社区活动的通知》,把这项工作纳入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申报和考评的重要内容来推进。省领导高度重视,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文明办及时部署,各级共建单位纷纷到社区开展调研,制定共建方案,与社区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沟通渠道,广泛开展共建活动;五城区也积极搭建平台,推动街镇、社区积极与共建单位进行对接,细化共建项目,推动共建工作持续开展,为夯实福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共建内容不断拓展。一方面是共建主体不断拓展。2009年新一轮创建工作开始以来,省直部门参与共建文明省会城市的范围不断拓展,同时又进一步增加了驻榕部队、在榕高校;另一方面是共建项目不断拓展。以共建文明社区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各项共建活动,省直部门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帮困助弱、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洁净家园等共建活动。进入冲刺阶段,省直各部门从加强干部职工宣传教育、整治周边环境、开展志愿服务等入手,进一步推动共建工作。可以说,福州文明创建所取得的成绩,都凝聚着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凝聚着包括省直单位等在内的省会各界的倾力支持。对此,我们衷心感谢,铭记于心,并成为我们创建文明城市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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