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明创建〕
厦门市着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今年以来,厦门市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目标,创建力度不减,本着“创建为民、为民创建”的宗旨,通过持续创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环境不断优化,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一是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市创城指挥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存在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各区、各部门、各行业也相应建立点评机制,有力地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台《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问责暂行办法》,推动创建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开展督查,推动整改。市创城指挥部启动每季度对各区进行一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的专项测评,将测评结果在媒体上公示,形成常抓不懈的创建机制。3月起,从各职能部门抽调20多名同志参与创建指挥部工作,加强日常创建督查,发出整改通知书,有效推动相关问题的整改解决。市领导、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带队对文化市场、市容市貌、文明交通等项目进行视察,推动问题有效解决。针对交通、市容、行业服务窗口、工地、市场、社区等加大督查,召开14场现场观摩会,规范服务管理,提升创建水平。三是加强教育,提升素质。广泛开展文明礼仪进基层活动,在市民群众中普及社会礼仪、生活礼仪、涉外礼仪和职业礼仪等常识,组织志愿者上街纠正公共场所吸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争抢拥挤等不良行为,引导人们养成文明习惯,建设城市文明环境。开展道德模范选树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树立新风。组织志愿者在公园、广场、商业街、医院等公共场所和主要交通路口,开展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巡查、不文明行为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残疾人、关爱来厦务工人员“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洁净绿化带”、 “构建文明车厢(站点)”等“志愿者在行动”系列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形成常态。五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制定《2011年厦门市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厦门日报开辟专栏,在厦门电视台、电台、XM6频道及广电网络数字电视播出“家庭美德”宣传片。制作创建文明城市电视专题片。在全市所有公交车和出租车张贴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协调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制作“应知应会”宣传扇、宣传垫板和宣传书签,分发到机关、企业、军营、社区、学校等,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厦门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