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
翔安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现状与对策分析
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 是解决农村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薄弱状况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举措。近年来,翔安区认真落实李长春、刘云山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介山东省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经验的指示精神,从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成长环境的目标要求出发,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07年以来,翔安区通过启动“一校一特色”工程,培育学校办学特色,进一步丰富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充实了农村未成年人的课外学习生活。但由于活动的整体辐射面不广,时间保障不够,加上大部分社区文化基础设施薄弱、人员不足、服务保障不到位等不足,大多数家长、孩子在节假日里仍苦于好的去处不多,未成年人的课余文化生活依然相对贫乏。
2010年以来,为进一步落实岛内外一体化战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我区着眼于破解农村未成年人教育载体和活动阵地不足的问题,力图解决农村未成年人放学后和节假日期间“失管失教”问题,立足区情、因势利导,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依托农村中小学校、村居文化活动中心着手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首期在逸夫小学等地试点建设了3所乡村学校少年宫,目前已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17所,覆盖全区4镇1街。
二、主要做法与体会
(一)强化组织领导是前提。一是科学规划。强调发展个性、突出特色,结合地方文化特点打造特色项目和优秀品牌,制定出台《翔安区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统一规划、因镇而异、一校一策、分步实施”的建设思路。二是健全机构。成立区建设领导小组,各相关学校、社区也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由校长或社区主任任乡村学校少年宫主任,建立工作汇报、协调制度,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扎实有效地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三是加大投入。区、镇两级党委、政府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给予扶持,建设初期即一次性投入资金50多万元,用于少年宫管理中心的建设和添置活动设施、器材,有力地保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全面推进。各乡村学校少年宫充分利用原有的学校、社区文体设施和资源,为少年宫活动的开展提供基本的场所和器材保障。四是规范管理。各少年宫在建设起步阶段,即着手设立管理中心,落实了工作人员及职责,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同时建立了《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制度》、《乡村学校少年宫主任工作职责》、《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化管理奠定比较坚实的基础。
(二)充实师资力量是关键。乡村学校少年宫的“生命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一支素质优良的辅导员队伍。一方面,加大师资整合力度。实行教师与辅导员“一师双用”,促进校际师资交流,对全区艺体类教师进行统筹调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员不足的状况。另一方面,发展辅导员志愿者队伍。通过与文教园区的院校合作,充分发挥辖区内海洋学院、演艺职业学院等大专院校的学生志愿者队伍作用。积极发动社会文艺工作者和民间艺人以及各级文明单位广泛参与,不断充实村学校少年宫外聘辅导员队伍力量。
(三)培育活动特色是根本。在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于挖掘学校德育资源,对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开展比较扎实的学校予以重点培育,进一步拓展活动内容、开发特色项目,确保每个乡村学校少年宫均有1~2个较有特色、能吸引孩子的活动。如:新店中心小学的书画、舞蹈,马巷中心小学的闽南童谣传唱、巷东中学的布袋戏、巷西中学的射击射箭、大嶝中学的彩贝文学社和棒垒球社、新圩中学的重竞技和跆拳道、鲁藜小学的“乐器之家”、内厝中心小学的木偶剧社、内厝中学的集邮、云头小学的毛线编织以及新圩中心小学的拍胸舞、管乐队、三叶草书画社等等,这些活动项目不仅得到在校生及周边村居未成年人的喜爱,也对激发学生潜力,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有很大帮助。
(四)拓展育人功能是目的。“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主要突出四项职能: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向农村未成年人普及科技、劳动、文艺、体育等知识和技能,培养勤动手、善思考、敢创新的良好习惯;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通过组织开展亲子联谊活动,吸引广大家长积极参与,促进乡村文化建设。为了实现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翔安区提出了“全面实施、主题突出”的工作思路,确立了“课堂为主,课余抓实”的实施方略,并努力实现乡村学校少年宫功能的“三大延伸”,即:空间上从学校向社会延伸,时间上从课内外活动向节假日延伸,活动内容由过去注重文体活动向注重综合实践活动延伸。同时将少年宫社团活动纳入学校课程,把综合实践调整为社团活动时间,采取学生主动参与、自主选择与学校安排具有特长的教师进行有效指导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每个在校生至少参加一个社团组织。
三、制约瓶颈和现实困难
(一)经费保障方面。根据测算,规模较大的乡村学校少年宫正常开放年运转费用在10万元,规模一般的也要5万元左右。目前,乡村学校少年宫经费主要依靠各级财政的专项投入,资金缺口大,造成设备、器材不足,活动项目层次低、更新慢,吸引力不强。
(二)师资队伍方面。由于我区基层完小数量多(68所)、规模小,大部分基层完小艺体科专业教师短缺,工作量偏大;艺体科教师整体素质也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活动项目进行开发和深入挖掘的能力不足;经费不足,聘请校外辅导员难以为继, “文化志愿者”队伍拓展也十分有限。
(三)安全管理方面。由于少年宫活动遵循自愿参加原则,参加活动途中存在安全隐患;周边村(居)未成年人进入校园参加活动的,安全保险承保界定不清,给校园安全管理造成一定压力。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学生每天在校的活动总量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出于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统一组织乘车的需要,部分学校实行“清校”制度,与开展少年宫活动有一定冲突。
(四)社会支持方面。相关部门对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的重要性和意义尚未达成共识,普遍认为乡村学校少年宫是仅仅文明办抓的事、或是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迫于升学压力,个别家长对孩子过多参加少年宫活动存有顾虑。
四、建议与设想
(一)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不单是文明创建一项内容,更是惠及民生的一件好事,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全面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为农村未成年人打造培养兴趣爱好、拓展能力素质、陶冶道德情操的课外乐园,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提升师资水平,调动教师积极性。依托市教科院,开发一系列富有地方特色、普及性好、吸引力大的活动项目,供各乡村学校少年宫学习借鉴。同时将少年宫辅导员培训列入德育教科研和培训范畴,定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活动,提高辅导员队伍的业务技能。要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在职教师担任少年宫辅导员的工作量在职称评聘中如何体现,如何纳入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评估和绩效考评等等问题。同时,各级文明办应定期进行优秀辅导员单项评选表彰活动,调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
(三)拓宽经费渠道,落实后勤保障。少年宫的活动是公益性活动,不向学生收一分钱。要长期发展下去,实现良性发展,就必须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建议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即市、区、镇财政出一点、文明单位帮一点、教育主管部门投一点、少年宫筹一点。同时,由于各个乡村学校少年宫规模大小、活动多少等情况各不相同,发展也不均衡,因而有必要在区一级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统筹。
总之,乡村少年宫建设是个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需要我们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出建设的新路子。希望用我们的真心和行动,共同办好乡村学校少年宫,让它成为孩子们快乐成长的新乐园。 (翔安区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