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三明召开
本刊讯 11月28日,省文明委在三明市召开了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各设区市、县、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分管领导和文明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三明市委书记黄琪玉致辞,省政协副主席、省文明委副主任叶家松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省委宣传部长袁荣祥作重要讲话。
袁荣祥指出,党的十七大以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也深化了我们对做好这项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这就是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典型引路为抓手,坚持以组织领导为保障。
袁荣祥指出,省第九次党代会描绘了今后五年我省发展的宏伟蓝图,对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的迫切要求,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全面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巩固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迫切要求。
袁荣祥强调,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紧贴时代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紧贴农村实际,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贴农民需求,大力繁荣发展农村文化;紧贴民生改善,着力整治村容村貌。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完善机制、凝聚合力,改革创新、实干实效,努力开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创造良好的思想文化环境。
会议期间,泉州市、沙县、上杭县古田镇、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和省文化厅、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作了经验交流。与会代表还实地参观了沙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凤岗镇西郊村、龙湖公园、沙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沙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服务平台、沙县小吃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