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文明办组织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调研督导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进展情况,指导各地规范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1月7日至29日,省委文明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组成调研组,分赴宁德、南平、莆田、三明、泉州、漳州、龙岩、福州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全省首批34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场所、设施及活动开展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并与各县(市、区)文明办、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和乡村学校少年宫负责人、辅导员代表进行了座谈。
调研了解到,自10月12日我省启动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以来,各地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委文明办要求,全面启动项目建设,集中开展了乡村学校少年宫组织机构建立、基础设施修缮、活动项目设置、基本器材配备、辅导员队伍建设、档案资料建立等建设工作。目前,除个别学校因校安工程建设影响建设进度外,大部分学校已面向未成年人开展了经典诵读、棋艺、乒乓球、舞蹈、武术等各项活动,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在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实践中,各地还积极探索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如晋江毓英中心小学发挥当地海外华侨热情捐资助学的优势,吸纳社会各方资金支持少年宫建设;建瓯徐墩中心小学采用企业冠名办法获取资金支持,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命名为“旭辉少年宫”;德化三班中心小学发挥当地造瓷技艺和瓷都文化优势,筹办陶瓷艺术班;武夷山市朱子学校借助五夫镇朱子文化渊源的地域优势,在校园内专门开辟了朱子文化园这块德育阵地。
针对各地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进度较慢、师资不足、学生安全管理难度加大等问题,调研组提出了六点要求:一要严格用好项目建设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修缮装备的标准为平均每所20万元,其中,修缮不高于6万,装备不低于14万;运转补助的标准为平均每所每年5万元。运转补助资金在项目建成后的第二年度开始由省委文明办会同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根据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工作实绩和管理水平提出“以奖代补”分配意见后进行分配。办宫成效好则多给,成效差或者没有实质性开展活动则少给或不给。运转补助包括活动材料损耗、资料费、水电费、取暖费、辅导教师及志愿者的交通误餐费、管理人员培训费等。二要贴近学生需求设置活动项目。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项目围绕“以乐促智、以读养德、以技促能”三个方面来设置,综合考虑学生需求、师资力量、社会资源等因素。三要“一室两用”、“一地多用”。乡村学校少年宫是依托农村中小学校现有场地、教室和设施来开展活动,不要求、不提倡学校腾出一幢楼或新建一幢楼专门用于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活动。乡村学校少年宫不搞重复建设,整所学校都是少年宫的活动平台,教室就是活动室,课桌就是活动桌,操场就是活动场。四要整合社会资源,壮大辅导员队伍。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员队伍的主体是在校老师,同时要招募思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能力承担课外辅导工作的高校学生和当地“五老”人员、先进人物、文体骨干、民间艺人、大学生村官、退休老教师等担任志愿辅导员。五要大力打造“墙体文化”。各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围墙、走廊、活动室、宣传栏等墙体,布置名言警句、名人故事和活动项目知识点介绍等内容,围墙、走廊可张贴学员优秀作品、文明道德宣传漫画、时代先锋形象、国学经典等内容,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六要做好过程性资料积累及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校一档”,对每个场所的器材配备、队伍建设、活动开展、考勤登记、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等情况进行记录归档。省文明办将协调福建文明风网开设“乡村学校少年宫网上行”专栏,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全面展示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场所设施、制度建立、辅导员队伍、活动开展等各项工作,搭建一个互相交流、社会督促的网络平台。由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协办的《海峡教育报·成长专刊》将不定期开辟“乡村学校少年宫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报道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进展、活动效果,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调研组强调,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是贯彻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乡村学校少年宫作学校教育的有效补充和素质教育的新平台,要始终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开办收费特长班、培训班,坚决避免成为应试教育的第二课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文明办统一部署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和督查指导,精心组织,加快进度,切实把好事办好,增强社会效益。(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