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铸就司法公正
2009年以来,省检察院在文明创建中以“创建文明和谐机关,争当人民满意检察官”为重点,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工作,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展示了检察机关的文明形象。
1.文明理念铸忠诚,服务海西建设加快福建跨越发展意识不断增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在机关局域网开辟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系列教育谈”、“机关文明礼仪学习教育谈”、“检察职业道德大家谈”等专栏。持续开展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党史国情、改革开放和形势政策教育,积极宣传倡导抗震救灾精神、北京奥运精神、载人航天精神和新时代海西精神。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组织学习宣传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模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事迹。组织开展向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投票活动,检察院黄雯同志入选“中国好人榜”,李彬同志被评为第二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成立机关青年读书社,开展读书成果交流,举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专题研讨会。着力建立健全考学、评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学习型机关”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2009年以来,机关干警出版专著5部,机关党委《推行科学评价机制,增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实效》获得省直机关党建理论研讨论文一等奖。
2.文明执法铸公正,落实执法为民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凸显。坚持把文明公正执法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强化法律监督的基础性工作和创建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检务督察制度,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的监督,促进了依法规范办案,文明公正执法。在实际工作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持整合侦查资源,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发展;坚持公平正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同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省检察院反贪、反渎、等多项检察业务工作位居全国检察系统前列。
3.文明素质铸公信,改进执法作风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不断提高。以“创先争优”活动、主题实践活动和专项教育活动为载体,重点做好“人”的文章,提升检察队伍文明素质。一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法律宣讲,开展学历教育、岗位练兵和法律监督能力培训,组织优秀公诉人、侦查监督办案能手、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件”评选,开展司法警察警务技能比武、机关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技能竞赛等活动。坚持公诉人出庭行为评议,组织业务专家和检务督察人员现场听庭、庭后评议,促进规范文明出庭行为,提高公诉水平。省检察院有2名机关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二是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印发《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小册子,在局域网专栏刊载“检察官职业道德大家谈”文章,组织“守护心中的净土”、“恪守职业道德从我做起”专题讨论和检察职业道德测试。三是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坚持每年逐级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两个责任状。严格落实高检院“六个严禁”要求,认真开展巡视工作,组织机关干警参观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巡回展,利用“每日警句格言”、“廉文荐读”等形式,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坚决纠正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严格执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完善定期通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刑事申诉案件、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和多次上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
4.文明创建铸形象,突出以人为本推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不断深入。一是深化文明处室、文明窗口、文明行业等创建活动,制定《机关文明礼仪公约》,学习践行《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范》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信访案件滚动管理制度和来信来访日清日结及每日信访动态报告制度,省检察院机关控申举报接待室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主动融入共建文明省会城市活动,与晋安茶园街道湖塍社区签订了共建协议,参与、支持共建社区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整洁家园”行动等,深受居民好评。二是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把“忠诚维法、廉正铸信“作为机关检察精神,先后开展了“我与检察事业”征文活动、演讲比赛和青年干警“忠诚铸检魂,奋进在海西”读书心得交流会,推动机关文体兴趣小组活动经常化,开展“亲情假日”、“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增进干部职工归属感和认同感。三是扎实开展“为文明单位增光添彩”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荣获 “省红十字人道荣誉奖”。成立机关志愿服务队,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普法宣传、应急救援、捐资助学等志愿服务,机关干部为灾区捐款近27万元。关爱干警职,开辟干警“生日祝福”网页,修订《省院机关工会慰问和困难补助暂行办法》等7个规范化文件,认真落实挂钩扶贫帮困制度,为3个贫困村落实帮扶资金近70万元。 (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