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明创建〕
福州市提出“八个持续、八个提升”
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12月23日,福州市在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齐创共建,以“文明福州持续文明”为主题,认真落实“八个持续、八个提升”要求,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1.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大力实施道德建设工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以迎接2015年第八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为契机,以“迎城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评选推荐宣传道德模范、“做一个文明有礼的福州人”等活动。实施全民阅读工程,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筹办“市民道德讲堂”,办好闽都大讲坛、闽都乡学讲习所等各类讲座和论坛,以“爱在福州、暖在榕城”为主题,广泛开展慈善、救助、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向纵深发展。
2.持续推进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发展壮大城市群,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构筑与国际接轨的硬件基础、功能内涵和生态环境,彰显现代气息与历史文化交相辉映的城市风貌。着力显山露水,大力推进“四绿”工程,持续抓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动态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市容市貌、“五小”店、各类市场和基础设施等专项整治,根治城市脏乱差问题,持续推进影响市容市貌的重点难点问题整治。
3.持续推进交通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一是倡导交通文明。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继续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加强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二是开展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岗、公交线路活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推动从市区向各县(市)及农村地区全面铺开,全面提升文明交通水平。三是优先发展公交。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战略,建设快速公交系统,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缓解停车难问题。
4.持续推进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满足群众的基本权益。扎实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和“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不断提高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文明服务水平,带动和引领全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拓展和延伸以“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为主导的便民利民服务系统,持续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让市民幼有所教、壮有所学、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
5.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实行网格化管理。以社区管理由松散型向区域型转变为目标,加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自身建设,努力完善社区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以社区服务由单一型向多元型转变为目标,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辖区单位、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的便民利民服务模式,全面开展“一站式”便民利民服务,推动社区整体工作迈出新步伐。持续开展“万名干部进社区”、“三结三服务”、“走进美的小区”等活动,大力开展助困、助残、助老、助再就业“四助”活动,把社区建设成为文明的乐园、和谐的家园。健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流动人员的教育引导,为流动人口提供必要的服务,使他们能够通过社区组织顺利融入社会。
6.持续推进举措创新,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主渠道、主课堂作用,并努力实现学校、家庭、社会和谐互动,形成立体化、社会化、开放化思想道德建设格局。持续深入推进网络、网吧、荧屏声频视频、校园周边环境净化工作,全面推进以“福州数字青少年宫”为主体的网上德育平台建设,实施少儿文艺出版精品工程,组织丰富多彩的文艺交流活动,全面关爱未成年人,努力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防护体系。
7.持续推进人文福州建设,不断提升闽都文化影响力。优化和拓展闽都文化空间布局,从点、线、面立体推进福州历史文化资源、城市空间格局和文化遗产风貌的保护与传承,提升城市视觉系统的美感和文化品味。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建设水平,组织好读书月、激情广场、全民健身、“我们的节日”和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等大型主题系列活动。推动“三下乡”、“六进社区”、“文明小戏进农村”等文化惠民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大力弘扬“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城市精神,积极培育“敢为、能为、有为”的新时期奋发进取精神。
8.持续推进创建长效机制体制建设,不断提升创建工作保障能力。充实调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创建办,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各套班子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文明创建常态化工作格局。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从财政、计划立项上保证文明城市创建需要。修订完善《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暂行办法》,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评估领导干部能力的重要内容之一,并纳入各级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充实调整市创建督导组,建立更加规范严格的督导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常年开展不间断、全方位、拉网式的暗访督查。构建全方位的创建监督体系,形成由职能部门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市民监督等多方面构成的监督网络,接受市民对创建工作的建议和对不文明现象的举报。持续推进、不断完善共建、共创、共享文明城市以及省市共建文明社区、万名干部进社区、百万市民看福州的工作体系和推进机制。建立测评机制,委托第三方每半年开展一次测评。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持续推进中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全面提升福州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福州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