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
坚持为民创建、全民创建、创新创建,
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总结表彰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刚才,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马照南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叶重耕同志宣读了表彰决定,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6个区和市市政园林局主要负责同志都作了发言,会议开得很好。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厦门创建工作的各级领导,向为创建工作做出无私奉献和巨大成绩的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长期以来辛勤奋战在精神文明建设第一线的全体同志,向广大驻厦部队官兵,表示衷心感谢、崇高敬意和诚挚慰问!
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总结成绩、庆功鼓劲的大会,更是一次再接再厉、开拓奋进的大会。现在,我讲两点意见。
一、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
去年12月20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厦门市再次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实现了“三连冠”的目标。这是全市人民长期以来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的结果,是对我市持之以恒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最高褒奖。喜讯令人振奋,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值得总结。
一是领导重视,齐抓创建。2003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始终把文明创建摆在全局和战略位置进行谋划和部署,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和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抓手,切实加以推进,不断深化内涵、创新机制、提升实效,创建水平不断实现新的跃升。
二是民生优先,为民创建。坚持把创建工作与改善民生、惠民利民紧密结合,从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从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具体事情做起,把创建工作融入到市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点滴之中。尤其是紧密结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打好“五大战役”、岛内外一体化,全面加大民生投入,大力实施就业促进、全民社保、生态人居、交通改善、市容环境、平安创建、教育卫生等民生项目,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优美和谐的宜居宜业环境,让广大市民群众真切感受文明创建带给城市的发展变化、带给自身工作生活的改善提升,从而更加自觉地投身到创建活动之中。
三是广泛发动,全民创建。坚持全民创建,把市民作为创建工作的主体。通过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实践,有效发动全市人民踊跃支持和参与创建,市民参与率达到98.8%。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注重宣传教育、以文化人、知行合一,通过载体支撑、典型引路,赋予创建活动更加深厚的道德文化内涵。特别是注重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突出强化思想内涵、行为养成,在深化主题实践、倡导公益行动、拓展网络平台等方面,探索打造了具有鲜明特色的自身品牌。与此同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文明交通行动。“爱心超市”等系列爱心项目和“关爱空巢老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等经验做法,在全国交流推广。文明创建已经成为厦门的城市文化和精神风尚,深深扎根于市民群众的自觉实践之中。
四是创新机制,长效创建。坚持优化和完善创建体制机制,及时把好经验好做法提升转化为管理办法和制度规范,特别是出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意见》等规定,使创建工作更加规范化、长效化和常态化。创新点评机制。定期召开点评会,会议点评与实地点评相结合,各单位内部点评与相互点评相结合,专家点评与群众点评相结合,职能部门点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点评相结合,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创新测评机制。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各区每季度实施一次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结果在社会媒体上发布,有效激发各区积极性主动性。创新监督机制。开展不定时、不定位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组织文明督导员、市容考评员、行业考评员等开展实地监督;在各类媒体开辟创建专栏,畅通市长专线电话等渠道,形成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广大市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创建监督网络。
上述做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推进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一是有力助推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是厦门的显著特色。通过以创建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保障创建,实现文明创建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城市的精神风貌显著改善,全市生产总值增长连续两年超过15%,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被评为“中国城市科学发展典范城市”第一名,荣膺全国十大创新型城市和十大低碳城市。二是显著提升了城市魅力内涵。厦门的美丽不光体现在城市生态上,更体现在人的文明素质上。通过把文明创建与岛内外一体化相结合,大力提升全体市民的文明素质、增厚城市人文底蕴,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塑造形成“温馨、和谐、文明”的城市品格,使厦门这个“海上花园”更具知名度,成为中国最受欢迎的旅游目的地城市。三是有效提升了市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坚持把创建过程作为百姓创造幸福、分享幸福的过程。大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全市财政一般预算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保障重点领域。在全国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完全免费,率先实现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全民覆盖,率先建立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城乡居民收入连续保持高增长,2011年增幅创历史新高,我市荣获全国十佳服务型政府第一名、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全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城市等,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得到明显提升。
创建成果来之不易,荣誉属于全市人民。多年创建历程,无数关怀与支持,无数奉献与艰辛,无数动人事迹与感人场景,值得我们永久回味与珍惜。
我们不会忘记,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文明委、中宣部、中央文明办领导多次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出殷切希望,指明前进方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部门,在创建工作每一个关键阶段、重要内容,都给予及时有力的指导和直接的推动。
我们不会忘记,驻厦部队和中央、省直驻厦单位以厦门为家,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全力支持,为我市创建活动贡献力量、增光添彩。
我们不会忘记,全市人民全力支持,广泛参与,尤其是镇街、村居和各基层单位的同志,走街串巷、日夜操劳,默默奉献,为创建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
我们不会忘记,广大公安、城市执法管理、工商、卫生、文化等执法人员以及广大环卫工人、志愿者,牢记使命、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为维护公共秩序、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质作出了可贵贡献。
我们不会忘记,广大新闻媒体坚持以正确舆论引导,以文明精神感化,以先进典型鼓劲,为深化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厦门创建工作的各位领导,向海内外各界朋友,向全市人民,向每一位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参与者、志愿者,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二、文明创建永无止境,再掀创建新的热潮
厦门经济特区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我们的文明创建进入了新的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殷切期望我们,全国人民高度关注我们,全市人民热切期盼我们,要求我们在“三连冠”的基础上,再上新水平、再创新辉煌。胡锦涛总书记贺信重要指示和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希望厦门经济特区再次谱写各项事业发展新的辉煌篇章;中央批准的厦门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厦门进一步发挥“龙头”和“示范带动”作用;省第九次党代会作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的重要战略决策;全市人民盼望加快建设“五个厦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所有这些,既给我们巨大的鼓舞和激励,也给我们巨大的责任和压力。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持续奋斗,永不止步,以赢得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为新起点,迅速开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再谱文明创建新篇章,努力为全国的文明创建、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作出更大贡献、发挥更大作用。
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利民惠民为宗旨,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为关键,以群众性创建活动为抓手,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坚持为民创建、全民创建、创新创建,继续走前头、当示范、做表率,努力开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必须牢牢把握提高市民素质这个核心,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核心体现。厦门经济特区经过30年的建设发展,特别是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来,全市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之魂,贯穿于文明创建全过程。要创新市民修身养德载体,加快“道德讲堂”建设,继续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推广活动。要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认真组织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普及志愿理念,培育志愿文化,大力建设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要突出知行合一、实践养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是必须牢牢把握利民惠民这个宗旨,努力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从创建之初,市委、市政府就鲜明地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为了拿奖牌、争荣誉,而是要通过创建,真正了解群众的意愿,倾听市民的呼声,顺应群众的期待,改进我们的服务,让城市更美丽,让市民更幸福。正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了为民创建、全民创建,创建成果惠及人民,创建工作才赢得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有今天“三连冠”的成果。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心关切,着力解决群众的所需所盼,把文明创建的过程真正作为民生持续改善的过程,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要顺应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大力实施民生保障工程。进一步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提升我市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新城和农村社会事业配套,加快构建全国率先、全民保障、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要顺应城市化带来的新特点,大力实施交通畅通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主次干道网,加快推进一批重大交通设施建设,完善新城路网建设,优化交通组织,着力解决市民出行难、停车难的问题;大力推进“交通文明行动计划”,倡导文明行车,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要顺应人民群众求美求乐的新要求,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要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为重要任务,突出政府主导地位、突出社区基层重点、突出服务群众宗旨、突出建管用并重,大力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繁荣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建设独具魅力、富有活力的文化强市。要顺应工业化带来的新变化,大力实施生态工程。围绕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和生态市,大力度开展绿化造林,全面开展溪流环境整治和景观改善,加强节能减排,推广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使厦门山更青、水更碧、天更蓝。
三是必须牢牢把握城市管理这个关键,着力提升城市品位。城市形象体现城市文明程度。管理出秩序,管理出形象,管理出文明。这些年,我们注重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城市化加速推进过程中,“城市病”也日益显现,人民群众对现代城市管理与服务提出更高的期盼。下一步,我们要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正确处理堵与疏、远与近、标与本的关系,从市容维护、公共服务、社会治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从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难点部位突破,不断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在环境卫生上,要着力治“脏”,围绕有效洁净城乡,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落实门前“三包”,狠抓卫生死角整治。在市容市貌上,要着力治“丑”,进一步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治理违规户外广告,大力整治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等违规行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在公共秩序上,要着力治“乱”,坚持严管严治严防,突出抓好治安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真正让城市更安全,市民更安心。在窗口服务上,要着力治“差”,坚持优化服务、优化管理,广泛开展向厦航学习活动,着力解决好窗口单位服务环境、水平和效率等突出问题。
四是必须牢牢把握机制创新这个重点,努力提升常态化创建水平。规章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管全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一时之需,而是战略之举。总结多年来我市的创建工作,一条重要经验就是依靠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注重常态、不搞突击。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标准更高,竞争更烈。我们必须坚持一手抓日常创建,一手抓长效机制,在坚持中完善,在完善中创新。一要完善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文明创建的生动局面。二要完善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研究制订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三年规划,层层明确任务,行行落实责任,继续坚持和完善点评机制和每季度对区指数测评机制,以此推动常态化创建水平的提高。三要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把文明创建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督促任务落实,明确责任保障。
在新起点上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开创我市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