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文明办常务副主任张萍:
保持良好创建势头 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受省委常委、宣传部袁荣祥部长和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马照南主任的委托,我代表省文明办参加三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省委非常重视新一轮创城工作,重视三明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下面,我从创建工作的角度作一个发言。
中央文明委及中央文明办于1999年进行了第一届精神文明建设表彰,表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5年开始表彰全国文明城市。2011年由于形势发展的需要,原先的表彰先进系列取消,只表彰文明城市。三明在这10多年5批次的表彰中,每次都是榜上有名,连续4届获得先进城市、1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这就是三明创城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宝贵成果。目前,三明市委、市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正在认真抓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我认为,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三明市有三大优势:第一,三明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老典型这个优势,这个优势价值无限。李长春同志多次来福建,明确讲三明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摇篮,这个定位与地位是不可替代的。全国“五四三”活动原先有三个典型,目前,只有三明这面红旗还在飘扬,这是非常大的优势,三明一定要继续保持这样的好势头。第二,三明是我省唯一的第三批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前提,在中央文明委组织的测评中,除厦门、福州以外,三明的分数是最高的。第三,三明有良好的基础。首先三明市民的文明素质很高,三明的文明素质和创建工作软件的优势明显。同时,三明在这几年创造了在全国叫得响的经验,比如“满意系列”、“文明墟场”、“好人建设”等等。
现在,距离全国文明城市总评还有两年多的时间,只要全力去做,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是完全有可能的。对于三明的创建工作,我提四点意见:
第一,在创建目标上,要咬定创建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不放松。省委、省政府对三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寄予厚望。必须把全市、全社会、全社区动员起来,上下一条心,瞄准目标,以志在必得的坚定信念开展今后两年多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在文明城市创建涉及到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等各个方面想办法、下功夫、求实效。
第二,在创建组织机制上,要认真学习厦门、福州的创城经验,把“一把手”工程落到实处。从市委市政府党政“一把手”,到单位、城区、社区的“一把手”,都要负起责任,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要起表率作用。创城工作指挥部要有效有序运作,切实运转起来,明确分工,特别是材料组要提早抽调业务骨干,组织靠前、行动靠前,认真迎接中央考评。
第三,在创建重点上,要做到点面结合。“点”就是要对照指标、对照三明的弱项开展专项整治,比如交通、环境卫生整治等;“面”就是要从各个社区、整个社会面来开展创城工作。
第四,在创建方法上,要注重七个环节。一是造势。从现在开始,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树立典型;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各种阵地和工具宣传创城工作,比如靠街宣传栏等,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让全体居民都知道,都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要做好社区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在入户调查中,要争取到广大居民的有力配合。二是共建。要开展省市共建,市直机关、区直机关与社区共建,做到机关干部进社区等。三是分工。根据任务分工进行细化,排出工作计划,不放过任何一项工作。四是督查。创城办要根据创城指标不断进行督查。五是点评。厦门、福州成功的经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点评。六是问责。创城责任明确后,问责非常重要。七是嘉奖。对于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要大力宣传,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嘉奖。以上七个环节要循环开展,不能孤立,没有时间的明确界限,一定要通盘考虑,全面落实。
根据省委“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的要求,省委宣传部召开了部务会,会上确定,对于省内各地市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都要作为省文明办的重要任务去解决。省文明办一定会全力以赴支持三明创城工作,帮助三明做好中央文明办和省直机关的协调工作。最后,衷心祝愿三明的创城目标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