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建好五个“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阵地
一是路面执勤阵地。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活动与广大交通民警日常勤务工作相结合,在检查过往车辆违法行为的同时,向驾驶员和乘车人发放文明交通材料,做到处罚和教育相结合,起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宣传效果。
二是校园阵地。中小学生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点宣传对象。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进校园”宣传活动,将入校宣传具体到人,明确职责,细化工作,定期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进一步完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设施,在校园内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悬挂标语,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并通过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达到促家长、促社会的宣传教育目的。发挥文明交通青少年志愿者队伍作用,利用周末开展“文明出行、守法走路”、“红灯停、绿灯行”等文明交通提醒、劝诫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告别交通陋习。
三是运输企业阵地。积极推进“公安交通联合、交警运管携手”模式,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到客运单位、货运单位、有车企业及交通服务站,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安全宣传,以交通安全讲座和事故案例展示等形式,加强对企业员工和司乘人员宣传教育。开展重点客运企业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四是公共场所阵地。充分利用车站、广场、城区主要街道十字路口等人群集聚的地方,设置宣传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文明交通主题集中宣传活动,运用设立咨询台、悬挂标语、展览图板、发放挂图、赠送书籍、倡议书、有奖调查问卷以及LED显示屏等形式,加大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宣传氛围。区交警大队民警多次走进泉港区新闻直播间,结合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积极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做法和经验,传播文明交通常识、知识,增强群众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知晓率、参与率,让文明交通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邀请《泉州电视台》、《海峡都市报》、《泉州晚报》、《东南早报》等媒体记者随警上路,及时报道交通整治工作,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五是文明单位阵地。结合文明单位考评活动,将文明交通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列入文明单位考评范围。考评活动要求各文明单位把遵法出行、文明出行、低碳出行、绿色出行作为本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加大对所属人员文明交通教育和管理力度,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文明出行,自觉维护城市良好形象。(泉港区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