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期
(增刊)
福建省文明办 2012年4月30日
按:4月25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总结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动员部署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省委文明办副巡视员杨玉湖,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志沙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马新岚、杨玉湖、罗志沙同志的讲话予以印发,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
不断开创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
为司法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支撑
这次全省法院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是省法院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最高法院决策部署,按照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和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责任书的要求,研究部署全省法院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以此带动和提升全省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刚才,漳州中院、长泰法院、三明中院、晋江法院、长乐法院、同安法院等六个法院作了很好的经验介绍,值得大家学习借鉴。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多年来十分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包括文明创建工作,省委文明办副巡视员杨玉湖同志专程莅会指导,等一下还将作指导讲话。刚才,我和全省各中院、厦门海事法院院长签订了责任书,这标志着我省法院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全面展开,希望各级法院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责任书的要求,统一思想,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开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2009年以来,全省法院深入推进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普遍建立了以各级法院院长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竞赛活动责任书,健全完善了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点面结合、齐抓共创、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深入学习福建精神和詹红荔精神,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明显增强;狠抓司法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司法走转改”,深化“好作风、好绩效、好形象”和“零差错”等作风纪律建设,建立思想作风月分析会制度,大力推进治庸治懒治散治腐工作,整饬作风提高效能,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七条禁令”,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违纪违法案件逐年下降。广大干警忠诚履职、奋力拼搏、创先争优,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丰硕成果,司法品牌凸显,工作亮点纷呈,我省法院的涉台、涉少、涉林、涉军、涉妇女儿童、涉侨、信访清积、“无讼”建设、“三全”调解、重大典型培树、党建工作、文明创建工作等都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全省有40个法院和3个设区市法院系统获省级文明单位、创文明行业先进行业称号,长泰法院、晋江法院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涌现出以时代先锋、全国重大典型詹红荔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呈现全面推进、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
回顾近年来法院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工作实践,我们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融入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大局中来定位、来思考,融入到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践中来谋划、来布局。二是必须坚持服务审判、建好队伍。把创建工作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创建工作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的成绩检验创建工作成效。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把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多为群众办实事上,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期待。四是必须坚持思想引领、培育风尚。以弘扬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创建文明行业的核心内容,以此教育干警、凝聚力量、鼓舞斗志、引领风尚,这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干警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想基础。五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实际,把握人民法院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特点规律,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创新机制、突出重点、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有的法院领导对创建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重审判、轻创建,特别是在审判执行任务繁重时存在时紧时松和“一手软”的倾向;有的法院创建工作机构还不健全、机制不够完善,措施不够得力、没有全员覆盖;有的干警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松弛,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办案办事效率不高,群众工作能力和为民司法本领不强;有的干警自我要求不严,尤其是个别的甚至从业不廉、以案谋私、违法违纪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实效和司法公信力。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深刻认识创建文明行业是人民法院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担负维护稳定第一责任,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以实际行动向党的十八大献礼;要深刻认识创建文明行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案和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举司法之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要深刻认识创建文明行业是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切实解决好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真正使人民法院队伍成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全省法院创建工作水平
为做好新一轮创建工作,省法院专门研究制定了《全省法院系统2012-2014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规划》,全省各级法院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省法院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取得新突破,力争走在全省各行各业前列。
一要大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法院创建文明行业的核心和灵魂,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为国尽责、为民奉献,正确对待是与非、公与私、真与假、实与虚的问题,确保在大是大非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不为杂音噪音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既当好法律人,又做好政治人。大力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切实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雷锋、詹红荔为榜样,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践行者。
二要大力提升司法服务大局水平。深刻认识福建“一个坚持三个更加”、“两规划一方案”等对全省法院提出的新挑战,把握主题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提高统揽司法工作全局、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加强司法应对,千方百计把法院工作做好,把司法职责尽到,服务保障海西先行先试、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海洋战略、绿色经济发展、老区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执法办案各项工作,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种犯罪,着力化解涉诉信访积案,深入推进“无讼”建设,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源头化解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息诉息访息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要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关于“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和“无会周”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 “司法走转改”活动,把更多时间精力放到执法办案一线,放到走基层走群众,放到化解矛盾纠纷上,真心诚意、尽心竭力地为群众、为基层排忧解难,真正使人民法院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回应民声、服务民需。把优质服务理念贯穿到司法工作各个环节,切实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积极探索便民为民新路,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巡回法庭进社区,合理规划人民法庭布局,加强法院志愿服务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加便捷、更加温馨的司法服务。
四要大力夯实创建工作根基。把基层法院和窗口单位作为创建文明行业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做到政策向基层倾斜、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加强、工作向基层贴近,进一步壮大基层力量,强化基础工作,使文明创建工作在基层法院和窗口单位全面推开。要扎实推进基层法官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 “两评查”活动,深化全员岗位大培训,促进司法能力大提升、审判质量大进步、司法作风大转变。加大关爱基层干警力度,完善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纾缓工作压力,丰富文体活动,把有经验、有水平的干警稳定在基层一线,把基层建设成为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第一阵地、第一防线、第一窗口。
五要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以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引领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按照“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总体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时刻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和纪律严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模范,做全社会思想道德的表率。持续深化“三级联创”“五联三创”,推广“168”党建工作机制进法院,开展“党员先锋岗”竞赛评比,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警在创建文明行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把培树和宣扬先进典型作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着力培树和宣扬符合时代要求、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用典型激励干警,用正气凝聚人心,用形象展示风貌。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落到实处
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和谐工程、稳定工程。全省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确保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在强化工作责任中抓落实。要纳入各级法院院长抓队伍建设责任制,各级法院“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通过层层签订和全面落实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责任书,把职责明确到岗,把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各个部门各负其责、全员人人参与的责任体系。强化每位干警创建工作意识,把参与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情况作为绩效考评、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调动干警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要在坚持统筹兼顾中抓落实。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与 “迎接党的十八大、创先争优当先锋”、“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司法公信建设、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学习雷锋精神、福建精神和詹红荔精神、“司法走转改”等活动结合起来,与积极参与所在地创建文明城市等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结合起来,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一起督查总结,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协调推进,相互渗透,坚决杜绝“两张皮”现象。
三要在完善创建机制中抓落实。要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研究制定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规划和每年工作计划,按照既定目标要求,认真谋划,扎实推进,确保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实现。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当地文明委的沟通联系,主动汇报工作情况,虚心接受指导,取得理解、帮助和支持。完善督促检查机制,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指导和督促,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辖区法院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与不足,及时整改提高。
四要在加强总结提升中抓落实。认真回顾近年来创建文明行业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工作规律,开拓工作思路。强化创一流品牌意识,精心培育推广一批创建品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创建文明行业水平整体提升。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法院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果和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整体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
精神是社会发展之魂,文明是人类进步之梯。抓好法院系统创建行业文明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顽强拼搏,奋力履职,创新提升,不断开创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支撑,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