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三、突出四个重点。
1.大力整改提升不达标项目。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认真抓好我市尚未达标的基础建设、社会事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信用体系建设、道德实践、人际关系、创建工作氛围等27项测评内容的整改提升工作,明确整改要求和序时进度,每月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通报,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工作。对照全省文明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和实地督查发现的薄弱环节,督导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抓好整改,认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牵头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五小”行业、文化市场等五个专项整治活动,提升创城水平和质量。今、明两年,在全面开展创城工作中,要注意对准全国文明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对准存在问题,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具体落实。
2.持续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围绕“满意在三明”主题实践,逐层深入推进学雷锋活动,在机关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在学校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等实践活动,在社区开展“学雷锋,献爱心”活动,在企业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在窗口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以酒店、餐馆等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机关食堂为重点,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评选一批“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市、县、区、街道(乡镇)和各级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的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尤其要抓好“志愿服务进社区”和文明单位创建“文明交通示范站点”、“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工作,建立社区(小区)志愿服务站,动员更多居民加入志愿服务队伍。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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