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湖北:2012年8月30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湖北省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湖北省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将从幼儿园、义务教育等多个方面规范收费,严查自立名目自定标准的乱收费行为。
浙江:浙江省将在2012年出重拳治理公办中小学择校乱收费这一顽症。对择校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将坚决纠正,并实行退钱不退人的办法。1月17日至18日在杭州举行的2012年全省教育局长会议上,治理择校乱象成为与会人员讨论的热点之一。目前,浙江已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鼓励群众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
安徽:为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教育部等三部委年初推出八条措施。 3月27日,安徽省出台实施方案,12条措施综合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
江苏:5月底,江苏省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意见,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向跨区域入学的学生收取择校费、赞助费。
河南:6月11日,记者从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2012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出台。《意见》明确,全省各地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业内人士分析,按学业成绩平等录取,能够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公平教育的阳光,是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内蒙古:6月初,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下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方案》,责令今年已收取择校费的学校于9月1日前要把钱退还给学生家长。
广州:记者从5月21日召开的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获悉,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于今年9月新学期开学前公布,广州各区将逐步制定实行民办幼儿园最高限价政策。
西安: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西安市将采取降低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严禁幼儿园以开办特色班等为名乱收费等措施治理教育乱收费。
责任编辑: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