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建设 重在使用
——福建省乡村学校少年宫“1+1”项目建设情况及下阶段部署
一、关于201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1+1”项目建设的情况
乡村学校少年宫“1+1”项目实施一年以来,各级文明办、财政、教育部门和项目承建学校高度重视,紧密配合,认真落实,项目实施顺利,活动普遍开展,初步显现四个特点:
1.配套联建,充实内涵。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与“书香校园”建设结合起来,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首批资助的34所学校中配建“福建省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为每个基地配送码洋近15万元的图书,广泛组织开展“共读同一本书”、“亲子阅读”等读书活动,大力引导未成年人“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乡村学校少年宫“1+1”项目建设有效整合了德育资源,极大地丰富了乡村学校少年宫德育类活动项目的内容和形式。
2.主动作为,拓展覆盖。据初步统计,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示范带动下,2011年全省自主完成建设190所乡村学校少年宫,2012年将自主建设92所,自建总数将达385所。其中,由地方级财政或有关部门资助建设的乡村学校少年宫78所。厦门市在2011年自主建设了40所乡村学校少年宫,今年下达400万元专项资金按国家标准重点建设其中16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实现了厦门市中心学校全覆盖。三明市自建乡村学校少年宫总数已达107所,占全省自建总数近1/3。福州、厦门、三明正在接近中央文明办关于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三年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要求。
3.借势借力,有效运作。各校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多方式吸纳社会人力、物力、财力参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做好场所修缮、器材配备、活动开展、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努力发挥项目资金整体效益。晋江金井毓英中心小学发挥当地海外华侨热情捐资助学的优势,吸纳社会各方资金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建瓯徐墩中心小学采用企业冠名办法获取资金支持,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命名为“旭辉乡村学校少年宫”;新罗区白沙中心小学采取结对共建方式,获得龙岩市进修学校10万元少年宫辅导员专项培训经费。
4.贯穿主线,突显特色。各乡村学校少年宫始终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结合开展了“心向党,有礼貌,爱劳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学雷锋等主题德育实践活动,普遍开办了棋艺、书法、经典诵读、腰鼓、舞蹈、音乐、跳绳、科技制作等以读养德、以乐促智、以技促能三大类活动项目,充分挖掘地域文化资源,将剪纸、民乐、戏曲等民间传统手工艺和乡土文化活动引进来,深受孩子们欢迎。广大农村未成年人在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提升了文化素养,陶冶了道德情操。比如,洛江区敬德中心小学、晋江金井毓英中心小学聘请民间艺人开设了“南音班”;武平万安中心小学开设了民间工艺“花灯制作班”;长泰县岩溪中心小学依托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开设了具有浓厚传统文化特色的“中古音”阅读实践活动,等等。
近一年来,首批乡村学校少年宫“1+1”项目推进顺利,已取得阶段性成绩,但总体发展不平衡,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怕、慢、弱、少。“怕”就是心里没底,存在畏难情绪。乡村学校少年宫“1+1”项目建设推进时间短、起步晚、经验不足,个别学校在项目组织实施和具体操作、少年宫活动开展与学校教育教学相衔接等方面存在困惑,无从下手。“慢”就是项目实施进展比较慢。2011年度项目实施初期,虽然存在建设资金到位比较迟的客观原因,但个别学校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够,存在“等、靠、要”思想,校长作为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办公室主任的职责落实不到位,“1+1”项目活动只在局部县(市、区)开展,而非全面开花。这个问题尤其在山区的部分县(市、区)比较突出。“弱”就是社会支撑力量不足。校内资源如何有机整合到“1+1”项目中来,校外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如何有效顺畅地导入到校内,各地探索方法少,支持力度小。这个问题突出表现在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目前只有少部分学校外聘了个别民间艺人、驻地高校大学生担任志愿者辅导员。辅导员数量不充足,活动项目开展受限,存在特色活动项目较少,活动水平层次较低等问题。“少”就是活动项目少,学生感兴趣的不多。各乡村学校少年宫普遍开展了“以乐促智”和“以读养德”两个大类的活动项目,但“以技促能”类活动项目、民间手工艺及传统文化活动项目偏少或者没有,课外阅读实践活动也较少,成效不大。部分乡村学校少年宫学生参与率较低,开放时间不足5小时。此外,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建设资金到位不及时、运用不规范、工作动态信息报送量少质差等问题。这些问题非短期内能够解决,但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加进改善。
二、关于2012年的工作安排
在去年34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我省新增了39个建设指标,全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将达到73所。
(一)继续做好2011年度“1+1”项目使用和管理工作
一要继续完善建设。为规范全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省委文明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决定从2012年开始,每年定期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以奖代补”转补助金额的依据。《福建省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标准》已经下发各地,该评估标准包括组织管理、基础建设、经费使用、师资保障、活动开展、附加项目共6类考评项目、24项考评内容、50条考评标准。各校要认真逐条对照,通过自查和考评,找出不足和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完善建设。
二要坚持重在应用。各校要针对农村孩子的身心特点,从学生需求出发,多开设趣味性、实践性的项目,多开展富有乡土文化特色活动,将剪纸、民乐、戏曲等民间手工艺和传统文化活动引进来。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阅读实践基地的作用,结合学习当代道德模范和身边美德少年活动以及“我们的节日”活动,广泛开展经典诵读活动。要积极招募志愿者辅导员,壮大师资队伍。要将少年宫活动开放时间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课程表统筹安排,并保证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小时,不断提升少年宫活动学生参与率。
三要严格规范管理。各学校严把安全责任关,在活动场地、设施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开展必要的自护自救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明确安全责任,家长负责学生路途安全,学校负责学生在校安全,做好学员考勤,对缺勤学生要及时和家长沟通、联系。活动项目的具体时间安排要根据时令做适当调整,保证学生天黑前能安全返家。各学校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办公室工作人员、教师辅导员等每学期进行一次工作量、活动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工作突出的在评优评先时优先推荐考虑。运转补助经费用于辅导员交通、误餐补助的,其发放标准各地根据当地物价水平由设区市或县市区确定一个合理水平,省里不做统一要求。各地各校要积极主动向福建文明风网、《海峡教育报·成长专刊》、福建精神文明建设(简报)等各级各类宣传媒介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展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成果,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二)扎实做好2012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1+1”项目建设工作
一要按计划推进建设。各校要认真研读《福建省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乡村学校少年宫使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充分发挥乡村学校少年宫作用促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实施意见》三份文件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指导手册》,充分了解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背景、意义和要求以及操作细则。6月,各校要结合学校和地方实际,重点做好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办公室建立、活动室功能布局、活动项目设计、辅导员队伍组建、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确立、活动室各种标识牌及墙面布置等工作。7月至10月,各校要按照“一边建设项目,一边开展活动”原则,参照《福建省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标准》,集中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做好基础设施修缮和基本器材配备,建立档案资料,争取10月底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始全面投入使用,学生参与率不底于80%,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小时,开设活动项目不低于10个。
二要规范器材采购。县(市、区)财政局要负责管理项目建设(运转补助)资金,在省财政厅下拨专项资金10个工作日内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学校可无障碍使用。各地要按照中央文明办[2012]11号文件精神,结合《福建省乡村学校少年宫设备采购目录》的要求,不得采购正常的学校教育教学设备以及笔记本电脑、空调等不符合规定的器材和单价5000元以上的摄影摄像器材、单价1.2万元以上的钢琴等贵重设备。装备资金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由项目资金资助的设施设备,应要求供应商在显著位置标识“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2012年,省委文明办将继续在39所项目资助学校建立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为每所学校赠送价值10万元的图书。各校不要再安排资金采购图书,以免重复购置。
三要做好“一校一档”。各学校要建立乡村学校少年宫档案管理制度,一校一档,对每个场所的器材配备、队伍建设、活动开展、考勤登记、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等情况进行分册登记和归档,档案要由专人管理。乡村学校少年宫档案记录表模版已经分发给各地各校,各学校要认真按照填表说明全面、简洁、准确填写,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报送省委文明办。
四要积极主动作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落地各校,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难事。要把这个建设项目按计划建好,切实发挥效益,无疑会增加学校各方面的工作量和压力。校长、老师要克服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奉献服务理念,要按标准认认真真抓、扎扎实实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各校要充分吸收借鉴2011年度资助项目学校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群策群力,创新方法手段,在组织管理、志愿者辅导员招募、活动设计、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出新招、实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五要加强督查指导。11月,各市、县(区)委文明办、财政局、教育局要对当地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进展、活动开展和档案资料建立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动项目建设、使用和管理规范化。每年3月底前,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市财政局和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73所学校上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报省委文明办、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经省委文明办、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会同确认后,上报中央文明办、财政部和教育部。每年6月底前,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市财政局和教育局向社会公告73所学校上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省委文明办、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向社会同步公告。(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