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厦门市全面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一是明确建设模式。各少年宫紧紧抓住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有利契机,拓展活动空间,完善项目功能,基本达到“8+1+X”建设模式。“8”:是指每个少年宫均开辟音乐室、舞蹈室、棋类活动室、美术书法室、手工制作室、科技活动室、电脑室、图书阅览室等8个室内功能室;“1”:是指每个少年宫都拥有一个室外体育活动场地,能够组织开展乒乓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等体育项目;“X”:是指各少年宫在开展好文体娱乐、技能培训、经典诵读活动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突出各自的优势特色和品牌项目,并加以精心培育,使少年宫形成“一校一特”、“一校多特”的良好局面。各学校充分挖掘漆线雕、拍胸舞、宋江阵、武术、南音、闽南童玩等地方特色文化,将地方特色文化的传承与少年宫活动开展有效对接起来,出特色、出亮点、出品牌,
二是出台建设规范。市文明办、市教育局根据中央和省文明办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指导文件和管理规范,为推动项目建设夯实了工作基础。《规范》分总则、建设、管理、附则四部分,明确细化了少年宫的建设原则、活动内容、场所建设、器材配备、经费保障、组织管理及制度职责等,对如何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规范》明确提出要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之中,作为评选文明学校的重要内容,建立并完善“党委领导、文明办牵头、教育部门实施、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按照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项目的标准,今年市财政专门从文化事业建设费、彩票公益金拨出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首批16个“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每所下达修缮装备20万元、运转补助5万元。“十二五”期间,市、区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专项经费,完成50个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市委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制定下发《厦门市关于下达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补助经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提高使用效益。(厦门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