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文明创建〕
省司法厅突出六个重点深化文明行业创建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活动的思想内涵和教育功能,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观摩交流活动、福建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等,精心组织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和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活动,引导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上来,努力实现“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提高”,营造浓厚的争创活动氛围。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把加强队伍建设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检验队伍、锻炼队伍、提升队伍。大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常态化的学习制度和培训机制,通过集中教学、理论研讨、召开会议、参观交流、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是强化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落实每个法律机构今年要为民办一至二件实事的要求,围绕“五大战役”、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发、促进“三农”发展等问题,以解决社会治安、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经济债务等主要社会矛盾为重点,定期开展“法律体检”活动,积极预防和依法化解各类矛盾;加强“六五”普法宣传工作,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出发点,有机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培育一批优秀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送信访、稳定、宗教、治安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农村,举办维稳专题法制讲座,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印发《法制宣传手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是便捷法律援助。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不断巩固延伸法律援助阵地,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区(村)增设法律援助联络员,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实现50%的法律援助受理窗口一楼沿街化;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促进法律援助触角深入千家万户;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变“开门等援”为“上门助援”,有条件的地方可尝试推行“点援制”,建立承办律师“准入制”,构建全方位覆盖的法律援助网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专线作用,开通工作网站,建立法律援助申请信息化网络平台,热心为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排忧解难;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海西和谐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是优化窗口服务。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调整设立30个省级创建示范窗口,严格按照《福建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测评体系》要求,加强调查研究,针对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文明创建窗口单位完善服务环节,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加强办公环境绿化、净化、美化建设,开展低碳生活、创建无烟单位等活动,力争以整洁度创优美环境,以满意度创优质服务,以诚信度创优良秩序,以规范度创优化管理,不断提高窗口的文明服务水平。
六是学雷锋见行动。响应中央、省文明委号召,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大力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始终把工作岗位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敬业奉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保障;积极参与福建省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发挥主力军作用,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参与义务献血、社会捐助、扶残助老、结对帮扶、献爱心送温暖等活动,努力营造学雷锋活动良好氛围,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