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途径受限制
征信系统不对接
小额贷款公司本为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但自己却在“闹钱荒”,可贷资金有限,加上无法对接央行征信系统、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重重压力下,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堪忧。
小额贷款公司眼前的繁荣景象缘于成立时间较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需求旺盛,但小额贷款公司有限资金难以满足巨大市场需求的矛盾日渐凸显。
“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一般是通过股东增资和银行贷款两种方式解决。”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说。
但《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的两条规定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力度: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10%;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将客户介绍给其他小额贷款公司。”这位负责人坦言,融资难给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阻碍。而为了补充经营资金,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甚至违规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
此外,非金融机构定性也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按《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而是一般企业。小额贷款公司被排除在银行业金融系统之外,导致融资成本高、征信查询难。
邵武铁城小额贷款公司向一家商业银行融资3000万元,合同利率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再上浮30%,而且还必须缴纳20%的保证金,实际利率相当于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了50%。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小额贷款公司在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时,无法享受同业拆借利率,只能按基准利率浮动。
让小额贷款公司尤为头疼的是,他们无法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进行查询,他们的信贷信息也没能纳入征信系统,不能全面反映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增加了贷款风险的防控难度。
“我们的贷款对象都是小规模企业,本身就存在较大风险。在当前情况下,只能让银行帮忙查,或要求借款人提供征信记录。即便如此,我们也无法完全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这位负责人无奈地说。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符合一定条件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3年内按贷款余额的2%享受中央财政补助。而小额贷款公司是经地方政府批准成立的工商企业,不在享受补助之列。
没能享受补助政策,既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2-09-04三明农信系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971万元
- 2012-09-04周宁538万元贷款助力贫困生 圆梦大学
- 2012-08-31永定:政府贴息助学贷款 圆寒门学子大学梦
- 2012-08-29去外地买房自住 厦门从业者有望用公积金贷款
- 2012-08-28石狮参加SIYB创业培训人员 可享受小额贷款贴息
- 2012-08-02福州市调整连江妇女小额创业贷款额 逾200人受惠
- 2012-07-30榕发放妇女创业小额贷款7182.5万元 惠及13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