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工委着力福州全国文明城市省市共建工作
一是注重持续推进。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叶双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常指导部署创建工作。省直工委多次研究深化省市共建工作,省直工委常务副书记朱清多次在福州市有关会议上着力推进党委会共建,提出省直机关要在共建省会文明城市建设中起到组织者、参与者和引领者作用。上半年,省直机关在省市共建中, 参加各类志愿服务2万多人次,为社区群众办实事3000多件,参加道德领域、环境卫生、各类店铺、校园环境等专项治理1万多人次。认真总结13年来省市共建的经验做法,围绕福州市创建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和总体目标,下发《关于省直机关深化省市共建工作、推进福州市创建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意见》,从8个方面推进省市共建省会文明城市建设,并在各省直机关中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注重突出重点。主要抓四个重点工作。一在巩固成果上,持续保持厦门市、福州市全国文明城市荣誉;二在争创城市上,大力支持泉州、三明、漳州三个设区市及福清、长乐、晋江、石狮、邵武、武夷山等6个县级市争创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三在共建工作上,省市共建福州文明城市建设,突出抓好文明社区、文明交通、文明窗口、优美环境、志愿服务、道德建设等6 大共建,积极参与福州市共同治理“脏、乱、差、低”等4个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四在迎评迎检上,打好省市共建“五大战役”:干部进社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志愿者走上街头进行交通协理;办公楼住宅区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治理;举办“道德讲堂”是非曲直更明理;培育文明礼仪做到文明有礼。把共建与自建紧密结合,把小项做大,把弱项做强,把强项做优,用精细化管理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三是注重全员参与。年初召开“省直机关深化省市共建工作研讨会”、省委宣传部、省交通运输厅等10个单位介绍共建经验,提出20项加强省市共建、推进新一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举措。6月17日,召开“省直机关共建省会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为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检查进行动员和部署,表彰在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表现优异的66个省直机关先进单位、105名先进个人,进一步动员省直机关各单位(包括中央驻闽单位)参与省市共建。省直机关十个党建联系片在一周内召开各片机关党委负责人、分管文明创建领导会议,研究部署贯彻意见。省检察院、省农办、省邮政公司、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迅速传达贯彻,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省市共建省会文明城市建设。许多厅局机关、直属单位把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省市共建重点都传达到人,落实到位,重视加强勤杂人员、驾驶员、职工的积极参与、自觉落实。
四是注重拓展延伸。把文明创建工作向全省机关拓展延伸。8月16日,省直机关工委在厦门市召开“省市机关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交流会”,厦门、福州、泉州市直机关工委先后介绍经验,参观厦航、厦门市金尚社区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在创建中起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认识机关推进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重点和方法,主动融入、积极作为,为厦门、福州、泉州、三明、漳州等地争创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尽责,为全省各地提升创建文明城市水平助力,以更好地服务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五是注重督查落实。围绕深化省市共建工作,多项举措督促落实。1、开展共建调研。了解福州市社区建设及文明社区创建情况,与省民政厅共商推进省直单位与福州市社区结对共建、服务省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措施办法;调研省交警总队,了解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情况和省直机关公务车辆文明管理举措。2、强化窗口督查。对屏西社区、闽运汽车北站、省立医院等窗口进行督查。组织督导组督查省直30个部分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进行省市共建工作测评。3、进行共建点评。对省直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进行共建工作督查并点评。健全省市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点评机制。制定第十一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考评表,加大省市共建、志愿服务、学厦航等分值。4、丰富共建内容。在推进文明社区共建中,将已与福州市五城区社区建立共建关系的176家省直单位,扩大到300多家,实现全员共建;在推进文明交通共建中,加强省直单位公车违章与文明单位挂钩;在推进道德讲堂建设中,每个厅局单位都要组织一场以上“道德讲堂”,每个单位都作为一所文明市民学校;在推进文明窗口共建中,重点深化开展“学厦航、打造优质服务软环境作表率”活动;在推进志愿服务建设中,广泛开展“学雷锋、真情服务为人民”活动和“福建省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志愿服务十大行动”,推荐百名志愿者参加省文明礼仪培训班。
(省直机关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