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
我省2012年度全国城市文明程度
指数测评取得优异成绩
本刊讯 12月3日,中央文明办公布2012年度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含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结果,在全国127个参评城市中,我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5个迎评城市均在前列,取得历次全国测评最好成绩。
在测评中,厦门市在16个省会、副省级全国文明城市中继续保持强劲领跑优势,夺得第1名;福州市取得显著成效,从2010年30个参评城市排名第11位跃升到第5位;泉州、漳州、三明3个地级市提名资格城市取得长足进步,分别从2010年79个参评城市排名第74位、第51位和第48位跃升为第4位、第8位和第12位。
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年度测评统一培训、统一项目、统一流程、统一标准,具有很强的可比性、权威性和说服力。测评由国家统计局异地抽选专业调查人员,采取实地考察、材料审核、入户问卷调查和网络(媒体)调查四种方法进行,是中央文明办对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资格城市实施动态管理、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测评成绩作为各城市争创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依据。
今年以来,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福建精神,深入实施精神文明创建“十二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部署的重点工作,包括学雷锋活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我们的节日”、网络文明传播等重点活动,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省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