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机制求突破,提升文明创建效果
邵武城市基础设施薄弱,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市民素质、文化品位等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很多工作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还有相当的差距,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面对严峻的形势和重大的挑战,我们大力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和“敢想敢拼敢赢,争创一流”的邵武精神,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四城同创”,把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促进邵武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全面实行领导班子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作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激励机制,完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评体系,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完善奖优惩劣制度,发挥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作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文明创建设运行机制。完善包括组织领导、规范管理、检查督促、竞争激励、社会联动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其他成员协调抓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文明创建工作例会制度,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思路和任务;建立督促检查机制,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文明创建点评制度,定期开展工作点评,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增进创建实效;健全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发挥群众在文明创建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面。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主导作用,确保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对精神文明创建经费的投入。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与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的经济政策,加大文明创建重点项目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对文明创建给予财力物力的支持,鼓励发展文化产业,对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产品予以政策倾斜;鼓励依法注册的志愿者组织向社会募捐,对捐助的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政策执行。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努力扩大资金来源,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公益基金、社会捐资、活动赞助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精神文明创建投入机制。
三、强化措施求实效,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良好的城市形象展现高度的城市文明。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进程中,要紧紧围绕“提升工业园区、城市新区、休闲旅游区‘三区’发展,打造福地邵武”的大目标,牢牢把握好科学发展的主题,推进“三区”发展,拓展城市外延空间,致力项目新突破、产业新突破、城建新突破、旅游新突破、机制新突破、民生新突破。一是做精做美城市新区。始终坚持“一张规划做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持续实施城市亮化、彩化、美化、净化“四化”工程,致力建设对闽浙赣周边有影响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山水园林城市,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集聚力,完善城市配套环境,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城市价值和品位,城乡环境更加舒适宜人。二是提升做强旅游休闲区。主动融入“大武夷”旅游圈,按照“游武夷金湖,驻福地邵武”的差异化发展思路,发展独具邵武特色的旅游经济,积极开发峡谷漂流和温泉旅游新卖点。成功创建4A级景区天成奇峡景区,结合省小城镇改革综合建设试点协同推进和平古镇保护开发,不断提升旅游接待能力。三是打造文明和谐的创业环境。有效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我和外来客人交朋友”活动,继续抓好“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使“富商、亲商、扶商”理念深入人心,让外地客商和外来人员在邵武受到尊重、得到爱护。进一步加大工业园区治安巡逻力度,保证客商和外来人员在邵武安居乐业,夯实创新、创业、创造的环境软基础,保障人流、物流、资金流川流涌动。
责任编辑: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