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检察院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为主旨,以维护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为重点,以推进“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办案专业化与帮教社会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开创我区未检工作新局面。
一是坚持少捕慎诉,加强思想教育。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降低未成年人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对轻罪案件,灵活运用无逮捕必要不捕、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等措施,为未成年人增加改过自新的机会。增设训诫教育环节,宣布不起诉的同时邀请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进行刑罚之外的训诫教育,着重强化教育效果,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又感受到社会的关爱,目前已开展训诫教育4件6人。
二是完善讯问、辩护制度,确保权益保护。适应刑诉法修改,针对未成年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或在外地无法到场的情况,推行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制度。今年以来,区检察院与区委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教育局、司法局等青少年保护部门建立定向联系机制,聘请14名富有爱心和帮教经验的优秀工作人员担任合适成年人,有效缓解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恐惧、焦虑等生理、心理问题,强化对办案人员讯问过程中侵犯其权益的违法或不当行为的监督。目前,已为8名外来涉罪未成人指定合适成年人。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实施法律援助进行指定辩护。
三是引入企业资源,开展就业帮教。设立涉案青少年帮教服务站,依托团委旗下的青年创业联盟为涉案青少年提供各种有偿的工作机会,并在工作中对其进行品格锻炼、行为塑造,尽一切可能进行教育、挽救。现经过实践,创建了“创立一项机制”、“搭建一个平台”、“设立五个服务点”、“聘请五个帮教联络员”的青少年维权新模式。携手热心企业共同帮扶涉案青少年,一方面整合了社会资源,推动了青少年犯罪预防社会化,另一方面又能通过失足青少年的自我改造、青年创业者的帮扶引导、检察官的关怀跟踪等三方教育的结合,使失足青少年走回人生的正确方向。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