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 通讯员 庄爱萍)记者今日从泉州市交通委获悉,为创建和谐稳定的“平安交通”体系,更好地为加快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支撑保障,泉州市交通委将开展为期五年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开展时间为2013年至2017年。
创建“平安公路”
在创建“平安公路”方面,泉州市交通委将以创建普通公路的“平安路段”、“平安班站”、“平安抢险中心库”、“平安路政许可服务中心”创建为支撑,全面提高普通公路安全保障水平。
此外,还将深入开展“养护管理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强化国省道危险路段排查和整治,积极实施“年千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重点向山区和未通农村客运的建制村倾斜,不断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泉州市交通委还将坚持“政府牵头、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格局,确保公路不发生重大事故,并能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针对超限运输工作力度,交通委将进行强化治理,采取措施确保超限率有效下降,严厉打击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行驶,并严禁超过限载标志的货运车辆驶入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
创建“平安车船”
“平安车船”的创建主要以“平安道路运输企业”、“平安水路运输企业”、“平安驾培企业”等三方面的创建为支撑,进一步夯实全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将“平安交通”建设活动与“三年无事故先进企业”、“百万公里无伤亡事故星级驾驶人”评比活动、“安康杯”竞赛活动紧密联系,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发挥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作用,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凌晨2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并根据交通运输部试点要求,积极做好接驳运输工作;严禁聘用在“不适岗名单”公布期内的客运驾驶员,认真落实营运车辆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客运车辆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切实提升农村客运的服务质量,逐步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督促水路运输企业,严禁违规航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客渡船超载等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尤其是从事台湾海峡航运的企业和船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火防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禁止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禁止滚装运输车辆、集装箱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
督促各驾培企业要进一步规范驾培机构,提升培训质量,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驾培行业调控和资源整合工作,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全面推广“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管理系统”。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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