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4月11日讯(通讯员 刘明辉) 为有效遏制三明市区道路上机动车违法鸣喇叭行为增多势头,着力解决好交通噪声扰民问题,三明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从2013年4月3日至7月2日,在三明市区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禁鸣喇叭、文明行车”为主题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三明市开展“禁鸣喇叭 文明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历时一个月。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掀起宣传高潮、完善禁鸣标志、研究认定违法鸣喇叭行为的方式和源头管理措施、做好宣传劝导。要求市区各级文明单位要结合创建文明城市要求,根据本部门职能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整治活动的全过程,使广大市民明确禁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全面了解机动车噪声污染的危害,并积极支持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公安部门负责对城区禁鸣标志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市区各入城口、重点路段(主要是:城区主干道路及学校、医院、住宅区周边道路,市民反 响强烈的路段和区域)有明显的禁鸣标志,增强警示作用。对在禁止机动车鸣喇叭范围鸣笛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纠正、教育,并宣传整治内容,提醒自觉遵守。
第二阶段为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有:细化整治举证工作,加大路面管理工作力度和处罚力度。抽调民警和愿参加禁鸣工作人员,对辖区违法鸣喇叭行为进行举证和查纠。坚持路面执法与典型曝光相结合、坚持依法严管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使市区禁鸣道路上机动车违法鸣喇叭行为减少,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在市区范围内违法鸣喇叭行为基本消除。在开展禁鸣喇叭工作的同时,重点查纠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驾驶人开车打电话、抽烟、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机动车涉牌涉证和摩托车的显见性交通违法,全方位开展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专项整治总结工作,提炼典型案例及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发展整治成效,建立 “禁鸣”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这次专项整治,三明市强调思想认识要到位、工作责任要到位、规范执法到位、检查督促要到位等四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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