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二环内全面实行“限摩限超电”至今已过半月,自4月10日至26日,福州警方共查纠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1730起。记者26日获悉,近期福州市警方还将继续加大对显见性“闯禁行”、超载、闯红灯、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组织路段巡逻及设点盘查,严厉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一车载3人逆行好危险 见查就跑
26日下午,鼓楼交巡警大队与五凤派出所民警在二环路福飞路口设点盘查,记者在现场看到,在该十字路口的四个方向路口均设立起执勤点,民警对沿途发现的交通违法车辆一一拦下检查。16时10分,二环路长冠城公交站附近,一辆超标电动车突然闯入二环路内,只见该车上坐着3名年轻小伙,并在机动车道上一路飞奔逆行,此时二环路上车流湍急,驾驶员稍有闪失后果可就不堪设想。幸好2位骑警迅速驱车上前追堵,终于将该电动车成功控制住。由于驾驶员无法当场提供车辆来源证明,警方将该车暂时扣留,并对其超载、“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26日鼓楼警方共在该路口查处非机动车闯禁行、违规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7起,其中涉及超标电动车辆31起,摩托车3辆,同时暂扣9辆不明来历车辆。
警方表示,对在禁行路段行驶的超标和无牌电动车,警方将依法要求驾驶人提供车辆来历证明,当场无法提供的,警方将依法扣留车辆,扣车3个月并登报公告3个月后,一律予以集中销毁。而对于驾驶人现场可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将处罚款50元,若驾驶人拒绝接受当场罚款处罚的,警方可以依法扣留其车辆。
同时,警方再次提醒,电动车采集标识不等于通行证,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及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即使贴有“已采集”标志,凡在二环以内的限行区域行驶,依旧会受到处罚。此外,在二环路(含主辅路)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所有路口,禁止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及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横穿。二环路以外限行路段和大桥(含引桥)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则允许横穿。
(福州新闻网记者 黄麟儿 文/图)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