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6月6日讯(通讯员金国清)浦城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采取五项措施服务地方非公企业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保障。该院成立了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的非公企业发展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非公企业的特点和发展需求提供服务;组织召开非公企业主参加的“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的司法服务需求;通过建立企业服务站、检察联络员制度延伸服务非公企业触角,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增强业主法律意识。该院组织专人向非公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通过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典型案件剖析等形式,向企业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宣传相关的预防犯罪和维权知识,增强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管理疏漏,引发纠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该院坚决查处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针对非公企业在证照颁发、项目审批、税收征管、贷款发放、民事裁判等过程中向非公有制企业索贿受贿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侵犯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从业人员财产、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切实监督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强化对民营企业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积极探索监督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涉法难题。该院加强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新动向、新特点的调查研究,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了解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特别是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系会,及时交换信息。积极受理重大商务活动、重大建设工程中的咨询、查询;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沟通,对涉企案件进行法律监督。
五是帮助树立品牌,打造企业廉政文化。该院将预防犯罪和廉政文化建设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加强企业制度建设,确保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在企业中树立“品牌”意识,提高“廉政”意识,让廉政文化理念成为从业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从而引导从业人员增强搞好廉政文化建设的责任感,自觉做廉洁自律、诚信守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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