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座谈会精神和省委领导重要批示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3-07-16 09:30:10  来源:省委文明办
    

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长乐、福清、石狮、晋江、邵武、武夷山市委文明办,省委外宣办(网络办)、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通信管理局:

6月7日,中央文明办召开“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座谈会,王世明专职副主任对去年12月以来全国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作了回顾,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近日,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袁荣祥同志在省委文明办关于今年以来我省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基本情况专报件上作出重要批示:“今年以来,我省媒体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成效明显。希望各媒体按照云山同志、奇葆同志的批示精神和全国公益广告座谈会精神,持续抓好落实,不断提升公益广告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座谈会精神和袁荣祥同志的重要批示,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是今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抓的重点工作,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刘云山、刘奇葆同志亲自审定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方案,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把深入开展公益广告宣传作为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措施,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省委文明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召开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袁荣祥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把中央领导和袁部长的批示原原本本传达到各媒体各单位,以此为动力,推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保质保量组织刊播刊载公益广告通稿作品。截至今年5月份,我省共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1435件,其中,报纸类作品381.4版,期刊类作品36版,广播类作品14197.5分钟,电视类作品22728.25分钟。今年6月初,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依托人民日报、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移动5家“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制作中心设计制作公益广告通稿作品。截至目前,已审定并下发平面和网络类公益广告通稿作品101幅,建筑工地封闭围挡通稿作品60幅,中国梦·城市广场展板通稿作品88幅。各地各部门务必加大力度组织协调各类媒体和各有关单位按中央文明办要求做好刊发工作和工地围挡、城市广场公益广告刊载,完成各项公益广告宣传任务。

三、认真落实“测评体系”要求。《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3版)》已对“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作出明确要求。最近,中央文明办下文新增了两项内容:一是利用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刊载公益广告。二是通过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城市广场刊载公益广告。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同时,手机移动通讯网络的公益广告宣传要突出特色,以福建精神、福建文化、福建习俗等地域文化为题材,着力推出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手机类公益广告作品,力求将宣传效果扩大到全国。

四、努力完善机制,增强工作后劲。各地各部门要不断细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刊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公益广告宣传的最新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省公益广告宣传专门工作小组将适时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实施问责追究,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将配套研究制定公益广告宣传奖惩办法和扶持政策。各地各部门也可通过企业冠名襄赞等有效手段,与社会各界共商推进公益广告宣传健康发展措施。

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请于8月10日前反馈我办综合处。联系人:陈可敬、李忻杰,联系电话:87838259、87270686,传真:87838692。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3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李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