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检察院有效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为进一步激发青年干警的热情和活力,培养他们积极参与、主动融入的主人翁意识,永春县检察院选拔10名优秀青年干警,成立“检察工作学习研究小组”,明确“五员”工作要求(研究上级部署的“研究员”、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的“观察员”、倾听干警心声意见的“信息员”、主动出谋献策的“参谋员”和宣传特色亮点的“宣传员”),使青年干警得到锻炼成长,促进科学合理决策,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为加强对学习研究小组的管理,不断提升学习研究能力和工作实效,推进学习研究成果转化,该院制定了《检察工作学习研究小组工作制度》,对小组的人员组成、工作规则、绩效管理、奖惩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小组每周开展一次学习交流,每月编辑一期《检察工作信息参考》。组织小组成员们外出参观考察,增长见识,经常下基层走访,了解社情民意,列席检察委员会和院党组会,丰富经验,同时在进修培训选派、办公物品配备、书籍报刊订阅等方面向学习研究小组倾斜。主要做法是:
一是着眼全县发展大局。永春县计划投资30多亿元实施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号工程”。为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学习研究小组带领全院群策群力,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为桃溪流域综合治理服务的意见》,为打造“永春版”的“清明上河图”保驾护航。县委书记林锦明充分肯定该意见,批示全文转发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学习小组认真研究细化服务措施,积极开展专项同步预防,编发预防宣传画册《桃溪清韵》,推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出系列措施服务全县“推进跨越发展,建设美丽永春”中心工作:率先提出六条服务措施,为篾香产业发展,建设“中国香都”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设立泉州市首个旅游景区检察联系点,开展法律服务进景区活动等。
二是着力检察业务工作。永春县案件总数不多,且大多数是小案件,如何把件件小案办成“精品案”,是小组重点研究课题。“关注小案、关注细节、关注效果”的精细化办案机制应运而生,依托全市首个有正式编制的案件管理中心,加强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和数据统计分析等,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审查批准逮捕准确率100%,起诉案件准确率100%,今年以来量刑建议被采纳率100%。干警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升。1名干警参加全省法律文书竞赛获奖,2名干警在全市优秀公诉人比赛中进入前10名。干警侦查谋略与技巧不断提升。今年以来,立案侦查医疗系统系列窝串案7件7人,其中大案5件5人,科级干部2件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45万余元,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成效明显。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学习研究小组针对永春县辖有22个乡镇,农村人口众多的县情,深入调研近年全县各乡镇、村居刑事案件发案情况,选取四个人口相对集中、地理位置相对特殊、案件相对多发的村居为试点,开展“六个一”农村综治帮扶活动,即:开展一次基层治安状况调研、举办一场治安分析座谈会、指派一名干警定期挂钩联系、召开一场帮教会、举办一场法制宣传、探索建立一套预防犯罪机制,以点带面,推进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小组建议充分利用检察机关人才资源优势,联合县教育局选派10名青年检察官到10所中小学校担任法制辅导员,通过走访师生、进行国旗下讲话、召开主题班会、举办法律讲座、组织模拟庭审等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受到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欢迎。
四是倾情检察文化建设。为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学习研究小组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加强思想塑造、培训教育、交流互动、活动拓展和人才培育等五个平台搭建。举办青年文化论坛、读书征文活动、理论研讨会议等,邀请专家学者举办法学理论、心理健康、书法艺术等各类讲座,组织开展球类竞技、文体比赛、集体健身等活动,活跃机关氛围,增强团队凝聚力和队伍活力,院党支部被授予“学习型党组织”称号,党建工作参加泉州市机关党建“特色活动”评选荣获二等奖。干警参加各种竞赛捷报频传:干警罗锦山获全国检察机关书法绘画摄影作品评选一等奖;干警在县政法系统“喜迎十八大”系列活动中获奖18人次,其中2名干警分获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第一名。
学习研究小组成立以来,致力于职守与理想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思考与总结相结合、能力与技巧相结合的“四结合”模式,让干警锻炼了能力,提高了素质,又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得到了成长进步。同时,也带动了全院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 (永春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