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建设〕
我省“五个强化”推进“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我省认真贯彻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视讯会议精神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通知要求,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大力推进各媒体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截至目前,全省共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1435件,其中,报纸类作品381.4版,期刊类作品36版,广播类作品14197.5分钟,电视类作品22728.25分钟。《海峡都市报》累计刊登公益广告作品395件,共146.16版,平均每天刊播版面超过1版。福州市共700多座楼宇电视、580多面公交候车亭展位、3000多辆公交车载电视、1600多辆公共便民自行车以及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大型户外广告、各类商铺LED等媒介长期固定发布公益广告,成为了各城市繁华路段靓丽的文明风景线,全省形成了公益广告宣传持续推进、声势强大的社会舆论新氛围、新气势、新局面。
一是强化领导。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袁荣祥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对做好公益广告提出明确要求。指示成立了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委外宣办、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通信管理局组成的公益广告宣传专门工作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汇总一次刊播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刊播情况,每年举行一次公益广告评选。制定《福建省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各市认真贯彻,切实加强领导。厦门市成立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在市委宣传部设立了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媒体都指定专人抓落实。
二是强化主题。把公益广告作为集中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作为接地气、聚民心、扬正气、传播社会正能量的新平台、新举措。各主要媒体认真把握中央制定的“四个集中”、“四个经常”宣传主题,认真策划。省工商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总结“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评选活动经验,继续开展公益广告征集评选,建立公益广告“作品库”。省工商局在红盾网开设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发布平台。
三是强化特色。我省把公益广告与福建特色有机融合起来,以福建精神、福建文化、福建习俗等地域文化为题材,着力推出了一批生动活泼、幽默平和的公益广告作品。各市紧扣传统节日,集中开展文明餐桌、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拗九节”敬老爱亲传统道德宣传、植树节“建设美丽榕城”生态文明宣传。开展雷锋纪念日“做志愿者,积德行善”志愿服务理念宣传等活动,起到传承文化、以文化人的作用。
四是强化覆盖。除省、市平面媒体外,东南网、文明风网、厦门网、泉州新闻网等主要网络媒体都制作了公益广告宣传专题,长期在首页重要位置以“导航”、“飘窗”等形式进行公益广告作品刊播。全省各地协调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户外广告牌、公交车身等宣传载体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大型商场和宾馆饭店在重要节日刊播公益广告。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运用手机报、短信、彩信等方式传播自主设计制作的公益广告。福建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均开设了“文明短信平台”、“文明好声音彩铃平台”、“文明微博”等宣传阵地。福州等地还把公益广告做到社区、企业、学校。
五是强化机制。全省各级文明办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引导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踊跃参与,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各级工商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广告审批制度,把公益广告宣传作为各企业各单位发布广告的重要内容。每年从省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安排300万元,作为省主要新闻媒体刊登、播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奖金。各地邀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热心公益、形象健康、群众认可的知名人士参演制作公益广告,逐步形成规模效应,扩大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