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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轨道交通将“有法可依” 管理办法11月1日施行
http://wmf.fjsen.com 2013-10-31 09:14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屏山站-东街口站

  2009年6月,国家批准了《福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9~2016),形成我市轨道交通线网十字形主骨架的1号线和2号线,线路总长55.54公里,设站46座。根据2012年修编的《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我市轨道交通远景线网由9条线和2条延伸线组成,线路总长319.35公里,设站206座。目前,我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建设已全面展开,2号线计划今年底前开工建设,轨道交通的建设正处于有序推进的状态。

  作为我市目前为止规模最大的市政工程,轨道交通从规划、建设到未来的运营牵涉极广,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政府规章,对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保护区、安全应急等方面的管理进行规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2013年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办法》包括总则、规划管理、建设管理、保护区管理、安全应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41条,涵盖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保护区管理等诸方面内容,将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顺利进行和建成后的安全运营提供保障。11月1日,《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日前,市地铁公司接受本报采访,就相关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关键词:规划

  轨道交通规划不得擅自变更

  问:轨道交通谁来管?

  市地铁公司:《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福州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日常指挥协调工作;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实施轨道交通建设。

  城乡规划、建设、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人防、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轨道交通建设的相关工作。

  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通信等相关单位,应当配合轨道交通建设,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树兜站-屏山站

  问:轨道交通规划有什么要求?谁来编制轨道交通规划?轨道交通规划管理有什么规定?

  市地铁公司:《办法》明确,轨道交通规划主要包括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以及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轨道交通规划由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经批准的轨道交通规划不得擅自变更。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轨道交通规划,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轨道交通土地利用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轨道交通建设用地进行规划管理和控制。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客流量、换乘需要和用地条件,预留交通换乘枢纽、停车场等相关公共设施用地。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轨道交通、相关公共设施建设用地一并纳入轨道交通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用)范围,并协调办理轨道交通建设用地出让、划拨手续。

  地下建设不受上方土地权属限制

  问:轨道交通建设有什么规定?轨道交通建设有什么原则?建设期间有何保护措施?

  市地铁公司:《办法》规定,轨道交通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批准的轨道交通规划进行。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含设备)、监理,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轨道交通建设实行 “地下优先”的原则。轨道交通的地下建设,不受其上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归属的限制。

  轨道交通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地下、地表、地上空间的,其上方和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间,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沿线上方和周边已有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以及设施的安全。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沿线采取技术保护及监测措施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擅自移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沿线测量控制基点。

  链接:改造旧桥 确保1号线顺利穿越华林四桥

  福州地铁1号线斗门站—树兜站区间隧道掘进需从华林四桥桩基础中间穿过。但原旧桥修建年代已久,基础为素混凝土基础,桥台结构材料全部石料砌筑,晋安河两岸河堤基础采用M10水泥砂浆浆砌整毛石加固,暴雨季节河堤容易坍塌。另外,地下障碍物及管线较多,道路两侧多为地下电缆、煤气管道、污水管、给排水管等;跨晋安河桥梁涉及桩基稳定性,可能影响桥两侧悬挂的管线、管道。

  盾构施工过程中容易造成既有桥台及周围坡体滑坡,散失坡体稳定性。河岸两侧的防汛墙在暴雨季节水位上涨时容易坍塌,盾构穿越华林四桥及晋安河防汛墙成为斗门站—树兜站区间隧道掘进的重大危险源。

  根据《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危险源分析,市地铁公司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多次召开技术研讨会,从技术可行性、经济性开展对比分析,同时结合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综合考虑,最终采用对旧桥改造的方案。

  改造后的新桥桩基与地铁隧道最近距离为1米。新桥桩基在地铁隧道穿越前完成施工,地铁隧道采用盾构掘进法,通过采用合理的掘进参数、及时注浆、科学组织。地铁隧道上、下行线均已顺利通过华林四桥,并已通过桩基检测,安全、质量均可控。

  相关单位应配合轨道交通建设

  问:轨道交通建设影响周边建(构)筑物或者管线的应如何处理?

  市地铁公司:轨道交通建设影响周边建(构)筑物或者通信、供电、供水、热力、排水、燃气、人防工程等管线的,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勘察、设计,相关主管部门、产权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详细资料。

  建设单位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进入沿线建(构)筑物内对建(构)筑物进行监测或鉴定的,应当提前向产权人发出协助通知,产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问:轨道交通建设必须拆除、迁移相关市政公用设施或者进行管线迁移的应如何处理?

  市地铁公司:因轨道交通建设必须拆除或迁移相关市政公用设施的,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与有关产权单位协商,有关产权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可以恢复的,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完成后予以恢复;不能恢复的,应当建设相应的替代设施。

  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进行管线迁移的,各管线产权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协商确定管线迁移方案并主动协助实施。按照原标准迁移的,管线迁移费用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承担;管线产权单位要求提高标准或者增加管线容量、数量的,提高或者增加的费用由管线产权单位承担。

  关键词:保护

  轨道线路均设控制保护区

  问:为什么要设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是什么?

  市地铁公司:为保证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顺利进行和建成后的安全运营,《办法》设立了轨道交通设置控制保护区,并明确了保护区的范围。

  《办法》明确的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分为规划线路的控制保护区、在建和建成线路的控制保护区;同时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设立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

  规划线路控制保护区的范围为:以轨道规划线路中线为基线,每侧宽度为60米。

  在建和建成的线路,控制保护区范围为: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周边外侧50米内;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出入口、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控制中心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以及车辆段(停车场)用地范围外侧10米内;穿过闽江的隧道、桥梁结构外边线外侧100米内。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设立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特别保护区的范围如下: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高架车站及高架线路工程结构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边线外侧3米内;出入口、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控制中心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以及车辆段(停车场)用地范围外侧5米内;过江河、湖泊等水域的隧道、桥梁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高压电缆沟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

  因地质条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

  问: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内的建设活动有什么特殊规定?

  市地铁公司:《办法》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的,业主或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方案,征得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的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钻探、基坑(槽)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取土、填土、顶进、灌浆、锚杆作业;新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地下采水;敷设管线、穿越或者跨越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在过江河、湖泊等水域的隧道段疏浚河道渠道和抛锚、拖锚作业;其他可能影响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

  在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范围内,除必需的市政、园林、环卫和人防工程外,不得进行其他建设活动。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内进行建设的,设计、施工方案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不少于3个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专家参与进行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

  问:如何监管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以及敷设在其范围内的地下管线?

  市地铁公司: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施工作业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可以要求施工作业单位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作业单位拒不停止作业的,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对危及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作业,并依法处理。

  敷设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其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管线的巡查、维护和管理,保障管线安全,避免对轨道交通设施的安全产生影响。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链接:管线接入征求地铁意见

  2012年7月,仓山区国家税务局向市地铁公司去函《关于仓山区国家税务局综合楼项目燃气管道接驳征求意见的报告》,征求仓山区国家税务局综合楼项目燃气管道接入则徐大道的意见。经市地铁公司核对,该燃气管道路线对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安全施工不会产生影响,但考虑到该管线处于在建地铁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遂建议仓山国税局在该管道施工完成后,将竣工文件转地铁公司1份。

  2012年12月,福建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函《关于“恒宇国际公园”项目管线征询意见函》,征求市地铁公司对“恒宇国际公园”项目6条管线(给水、排水、煤气、广电、电力、电信)接入福马路位置的意见。由于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尚未实施,经核对,该项目6条管线路由均未对2号线(工可方案)产生影响,但考虑到管线处于在建地铁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遂建议恒宇地产在管线施工完成后,将竣工文件转地铁公司1份。

  未批擅建需赔偿损失

  问:未遵守本办法规定进行建设的将如何处理?

  市地铁公司:未按《办法》规定取得批准,擅自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由市城乡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链接:违法勘探造广州地铁事故

  2012年10月12日上午,因地面违规钻探,广州地铁3号线北延段隧道被钻机刺穿,钻管砸烂列车的玻璃,造成车头损坏,泥浆水流向铁轨,导致地铁2小时内2次延误。由于延误区间靠近服务白云机场的机场南地铁站,不少旅客出行受影响。

  经初步调查,引致地铁故障的违规施工地块属龙归经济发展公司。1988年该公司在上述地块建设龙归加油站,1997年因经营不善关闭,地块荒废。2011年公司将地块出租给商人周某。2012年10月12日周某委托广州市东勘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开展地质勘探,没有履行报批手续,也未向广州市地铁总公司申报。当天开展地质勘探过程中,有钻管突然掉到正在运行的地铁列车上,导致地铁短暂停。这是一起地铁隧道上方地块违法勘探造成的运营安全事故。

  事发后,广州市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责令龙归经济发展公司赔偿广州地铁总公司所有经济损失。

  关键词:验收

  试运行合格方可试运营

  问:轨道交通工程竣工验收有什么规定?

  市地铁公司: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不载客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按规定向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档案。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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