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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方启动“规范交通行为”专项行动 为期半年
http://wmf.fjsen.com 2013-12-06 09:31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5日上午,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规范交通行为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州市公安局从即日起至2014年5月底,在市区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交通行为专项行动。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徐凡新出席动员大会并作重要讲话。

  本次专项行动,以“规范交通行为、确保半年见效”为总体目标,通过实行集中整治、强化勤务部署、突出保障重点、注重综合施策等有力措施,实现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规范有序,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主干道和重点路口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大力整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警方将按照“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大力整治机动车违反标志标线、违法停车、加塞,摩托车和电动车闯禁行,非机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不按道行驶,行人闯红灯、拦车叫卖、散发物品、乱穿马路、翻爬交通护栏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确定每月1日和15日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将集中警力在重要路段和路口设置整治点,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专项整治行动。

  由派出所强化高峰站点工作,按照现有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全市133个高峰站点、31个重点路口、29个重点路段、7座跨江大桥的勤务安排,务必做到警力到位、勤务到位、管事到位;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在民警的带领下,做到勤疏导、勤劝导、勤指挥。

  由辖区交巡警大队强化平峰巡线工作,加大警力投入,加强平峰时段交通常态化秩序规范管理工作。目前新招收的89名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将全部投入专项行动工作,由城区交巡警大队统一管理,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规范管理力度。

  优化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设施

  由四城区公安分局负责,明确重点区域和路段、路口,针对辖区地铁围挡施工和道路改扩建的实际情况,按照“车不越线、人不斜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停车规范”的标准,实行“一路一策、一口一策”管理和整治,路口管理延伸到周边200米范围的道路,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

  各分局将针对每一个路段和路口的特点,细化管理方案,合理配置警力和交通警务辅助人员,逐一明确勤务安排和工作职责,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交巡警支队、大队、派出所骑警队将实时接受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的指挥,在主干道和重要节点开展不间断巡查,强化排堵保畅和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由交巡警支队负责,结合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设施。多方征集汇总社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有关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设施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实地调研,切实加以改进,不断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管理措施。

  完善区域路网“微循环”

  协调相关部门实施“人非共板”道路改造,在符合条件的混合道路规范设置中心隔离护栏,通过采取物理隔离办法解决非机动车与行人混合通行问题。

  完善区域路网“微循环”,在充分调研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实施道路单向通行、禁左、禁右等“微循环”措施,逐步提升区域路网和主干路网的通行能力。

  完成非国标交通信号灯灯具、老旧信号机、UPS应急电源的更换,以及地磁交通流检测设备建设、增设信号灯、电子警察和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等工作。

  取消中心城区重点道路两侧(道路红线内)停车泊位,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在鼓楼区符合条件的混合道路设置中心隔离护栏,并同步封闭不合理中心隔离护栏开口。

  组织开展多个“十佳”评比

  行动期间市公安局将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适时召开各界人士代表、警民联络员座谈会,持续开展“交通管理开放日”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参与交通管理,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基层所队采访活动,不断完善交通全景直播间和媒体工作站建设。

  与媒体合作开设专项行动专栏,广泛征集市民对规范交通行为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通过媒体予以回应,最大限度地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互动沟通,解疑释惑,扩大效应。行动期间,市公安局还将组织开展“十佳示范路口”、“十佳示范路段”、“十佳交通能手”、“十佳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等评比表彰活动,广大市民可积极参与推荐、评选工作。

规范交通行为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福州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是全国文明城市和最宜居城市。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需要文明市民。近年来,随着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习惯逐渐养成。但是,在城市道路上一些不尽人意的交通陋习依然存在,影响道路畅通有序和城市形象。为进一步深化“文明福州、持续文明”活动,提升城市形象,福州市公安局决定从2013年12月1日开始,在全市开展“规范交通行为”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倡导文明交通理念、规范自身交通行为,我们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机动车遵守标志标线、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加塞”插队、不违法停放;摩托车、电动车不闯禁行;杜绝涉酒涉毒、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非机动车不违规载人、不逆行、不上机动车道和高架桥骑行,不违反交通指示信号,路口等待红灯不跨越停止线。

  行人要走人行道,横穿道路行走斑马线,不要贪图方便翻越、钻跨、攀爬交通隔离设施;不在道路上拦车叫卖、散发物品;设有行人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自觉等待绿灯通行。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范交通行为,是每个交通参与人的义务,更是一种责任。广大市民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的精神,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有序出行,自觉成为规范交通行为的实践者、支持者、传播者,共同营造人人规范交通行为的良好氛围,与警方携手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彰显福州文明城市风采。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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