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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欣赏电影却要先看广告 映前广告:温柔的强迫
http://wmf.fjsen.com 2013-12-09 09:10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工商:映前播广告应提前告知

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昨日向记者表示,泉州工商部门近年来未接到过针对影院广告放映时间的投诉,但是,观众在购买电影票后,观众和影院之间就形成了消费服务合同关系。如果影院在预告的电影正式播放时间后,仍不播放电影,而是播放广告等内容,就涉嫌违反了与观众之间的消费服务合同,构成违约。

工商部门建议,为避免争议,影院最好在票房处或者检票口等处,提前告知消费者会播放映前广告。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青岛市已开始尝试在影院放映厅内安装视频监控,用以监控电影播放前的广告时长等问题。

规定:映前广告有时间限制

据悉,2004年,广电总局与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影片贴片广告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电影贴片广告不得占用影片放映时间;影院须公示贴片广告的放映时间;未经电影版权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搭载、删减广告。”

2009年初,广电总局再次发布通知,要求“贴片广告、映前广告需在电影票票面上标明广告放映时间,不得在电影放映中插播广告”。

这些要求看上去很有用,仔细分析却很宽泛,只提到要求贴片广告必须予以事先告知,对广告时长并无任何限制,而且仅是一纸“管理通知”,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

2011年10月10日,中国电影放映发行协会还发布了《电影贴片广告、映前广告自律规则》,要求所有贴片广告、映前广告都要在电影票标注的时间之前播放,播放电影广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值得一提的是,《自律规则》要求,放贴片广告和映前广告时影院场内需开照明灯。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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